功能主治:用于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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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44毫克,苯甲酸60毫克,松馏油0.3毫升,辅料为: |
盐酸曲马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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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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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62 |
国药准字H108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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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足癣。 |
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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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局部涂搽。 |
肌内注射,一次50~100mg,必要时可重复。静脉注射,一次100mg,缓慢注射或以5%~10%的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滴注。日剂量不超过4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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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湿疹、糜烂或急性炎症时禁用。 |
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作用药物急性中毒,严重脑损伤,意识模糊,呼吸抑制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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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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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14岁以上儿童用法用量同成人,1周岁以上儿童单次剂量为1~2mg/kg体重。老人用药:药物消除时间可能延长,应根据个体需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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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足癣。 |
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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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参见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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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肝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3.与中枢安静剂(如安定等)合用时需减量。4.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但不能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5.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只能短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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