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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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44毫克,苯甲酸60毫克,松馏油0.3毫升,辅料为: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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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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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62 |
H2007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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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足癣。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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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局部涂搽。 |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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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湿疹、糜烂或急性炎症时禁用。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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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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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足癣。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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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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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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