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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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44毫克,苯甲酸60毫克,松馏油0.3毫升,辅料为: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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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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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62 |
国药准字H20030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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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足癣。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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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局部涂搽。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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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湿疹、糜烂或急性炎症时禁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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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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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足癣。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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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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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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