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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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44毫克,苯甲酸60毫克,松馏油0.3毫升,辅料为: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平平加、单硬脂酸甘油脂、白凡士林、丙二醇、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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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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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62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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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足癣。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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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局部涂搽。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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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湿疹、糜烂或急性炎症时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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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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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足癣。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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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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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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