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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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44毫克,苯甲酸60毫克,松馏油0.3毫升,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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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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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62 |
国药准字H2005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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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足癣。 |
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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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局部涂搽。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每日1次,每次400-600mg。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日2次,每次2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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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湿疹、糜烂或急性炎症时禁用。 |
1有严重的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2孕妇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及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推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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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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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足癣。 |
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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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常见头晕、恶心、呕吐、口苦、上腹不适或疼痛、腹泻等。2.偶见皮疹、胸闷、发热,一般可自行缓解。3.个别患者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也可出现注射局部疼痛,改为深部肌肉注射后可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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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尚无儿童用药经验。2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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