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体外循环等引起的低血压;对血容量不足所致的休克、低血压或嗜铬细胞瘤切除术后的低血压,本品作为急救时补充血容量的辅助治疗,以使血压回升,暂时维持脑与冠状动脉灌注,直到补充血容量治疗发生作用;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时的低血压及心跳骤停复苏后血压维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 |
甲磺酸伊马替尼的化学名称为4-[(4-甲基-1-哌嗪)甲基]-N-[4-甲基-3-[[4-(3-吡啶)-2-嘧啶]氨基]苯基]-苯胺甲磺酸盐。 |
|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634 |
H2015011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体外循环等引起的低血压;对血容量不足所致的休克、低血压或嗜铬细胞瘤切除术后的低血压,本品作为急救时补充血容量的辅助治疗,以使血压回升,暂时维持脑与冠状动脉灌注,直到补充血容量治疗发生作用;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时的低血压及心跳骤停复苏后血压维持。 |
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急变期、加速期或α-干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患者;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 |
|
| 用法用量 |
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滴。 1、成人常用量:开始以每分钟8-12ug速度滴注,调整滴速以达到血压升到理想水平;维持量为每分钟2-4ug。在必要时可按医嘱超越上述剂量,但需注意保持或补足血容量。 2、小儿常用量:开始按体重以每分钟0.02-0.1ug/kg速度滴注,按需要调节滴速。 |
开始剂量 :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变期和加速期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推荐剂量为60... |
|
| 副作用 |
禁止与含卤素的麻醉剂和其他儿茶酚胺类药合并使用,可卡因中毒及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体外循环等引起的低血压;对血容量不足所致的休克、低血压或嗜铬细胞瘤切除术后的低血压,本品作为急救时补充血容量的辅助治疗,以使血压回升,暂时维持脑与冠状动脉灌注,直到补充血容量治疗发生作用;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时的低血压及心跳骤停复苏后血压维持。 |
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急变期、加速期或α-干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患者;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 |
|
| 药理作用 |
1、药液外漏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 2、以下反应如持续出现应注意:焦虑不安、眩晕、头痛、皮肤苍白、心悸、失眠等。 3、逾量时可出现严重头痛及高血压、心率缓慢、呕吐、抽搐。 4、个别病人因过敏而有皮疹、面部水肿。 5、本品强烈的血管收缩可以使重要脏器器官血流减少,肾血流锐减后尿量减少,组织供血不足导致缺氧和酸中毒;持久或大量使用时,可使回心血流量减少,外周血管阻力升高,心排血量减少,后果严重。 6、应重视的反应包括静脉输注时沿静脉径路皮肤发白,注射局部皮肤破溃,皮肤紫绀,发红,严重眩晕,上述反应虽属少见,但后果严重。 7、在缺氧、电解质平衡失调、器质性心脏病病人中或逾量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血压升高后可出现反射性心率减慢。 |
||
| 注意事项 |
1、缺氧、高血压、动脉硬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糖尿病、闭塞性血管炎、血栓病患者慎用。用药过程中必须监测动脉压、中心静脉压、尿量、心电图。运动员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 3、儿童用药:小儿应选粗大静脉注射并需更换注射部位,在应用中至今未发现特殊问题。 4、老年用药:老年人长期或大量使用,可使心排血量减低。 5、药物过量:持久或大量使用时,可使回心血流量减少,外周血管阻力升高。心排血量减少,后果严重,应即停药。适当补充液体及电解质,血压过高给予α受体阻滞剂,如酚妥拉明5-10mg静脉注射。 |
对有心血管疾病危险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应严密监测,在治疗期间,病人有明显的心衰症状应全面检查,并根据临床症状进行相应治疗。 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第一个月宜每周查一次全血象,第二个月每两周查一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一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一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应调整剂量。对轻、中、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监测其血象和肝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