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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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泼尼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雷洛昔芬,其化学名称为:2-(4-羟基苯基)-3-{4-[2-(1-哌啶基)乙氧基]苯甲酰基}-6-羟基苯并[b]噻酚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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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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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526 |
国药准字H20050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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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主要用于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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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 2.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 3.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 4.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 5.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症状缓解后减量。 |
推荐的用法是口服每日一次,每次60mg(一片)。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服用且不受进餐的限制。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由于疾病的自然过程,雷洛昔芬需要长期使用。通常建议摄入量不足的妇女服用钙剂和维生素D。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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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2.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
可能妊娠的妇女绝对禁用,正在或既往患有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者(VTE),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和视网膜静脉血栓者。对雷洛昔芬或片中所含的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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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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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主要用于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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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所有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和视网膜静脉血栓发生的频率约0.7%或3.25例/每1000病人/年。与安慰剂比较使用雷洛昔芬的病人血管扩张(潮热)的发生轻度增加,小腿痛性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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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
雷洛昔芬可增加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危险性,这点与目前使用的激素替代治疗伴有的危险性相似。对任何原因可能造成静脉血栓事件的病人均需考虑危险-益处的平衡。雷洛昔芬在一些因疾病或其它情况而需要长时间制动的病人应停药。在出现上述情况时立即或在制动之前3天停药。直到上述情况被解决或病人可以完全活动才能再次开始使用雷洛昔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