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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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炔诺孕酮0.3毫克、炔雌醇0.03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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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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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214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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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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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从月经周期第5日开始用药,一日1片,连服22天。服完等下次月经来后第5天重复服药。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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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乳腺癌、生殖器官癌、阴道有不规则出血者、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深部静脉血栓、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病、精神抑郁症及40岁以上妇女。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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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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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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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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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类早孕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困倦、头晕、食欲缺乏。2.突破性出血(多发生在漏服药时,必要时可每晚加服炔雌醇0.01毫克),闭经。3.精神压抑、头痛、疲乏、体重增加、面部色素沉着。4.肝功能损害,或使肝良性腺瘤相对危险性增高。5.35岁以上的吸烟妇女服用本品,患缺血性心脏病危险性增加。6.可能引起高血压。7.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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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2.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3.按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常规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4.哺乳期妇女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5.如欲怀孕,应停药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停药半年后再怀孕。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