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氧化苦参碱。 |
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同分异构体的混合物。 |
|
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63 |
国药准字H200518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克(2粒),每日三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克(3粒)。 |
除非有医生特别指示,严重患者:每天420mg,分三次于饭前服用;维持剂量与中等程度肝病患者,每天280mg,分两次于饭前服用。 |
|
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孕妇及哺乳妇女不宜使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个别病人使用时发生轻度腹泻。 |
|
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
1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孕妇和哺乳妇女均需慎用。2本品的总不良反应率约为12%,消化道反应(包括呕吐、腹泻、腹痛等)约9.6%;神经系统反应1.3%;皮疹<1%;少数患者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