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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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棓丙酯。 |
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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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华灿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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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46 |
国药准字H34023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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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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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加至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缓缓滴注。一日1次,一次0.12-0.18g,10-1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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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良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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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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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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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静脉滴注后有一过性心率减慢或谷丙转氨酶轻度增高,停药1-2周内可自行恢复正常。 |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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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期间应检查肝、肾功能,如有异常,应停药,待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 2、静脉滴注时速度不应过快,可防止出现心慌、头昏、困乏等不适症状。 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安全性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 8、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使用时参见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9、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