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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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棓丙酯。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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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华灿制药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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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46 |
注册证号HC2018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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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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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加至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缓缓滴注。一日1次,一次0.12-0.18g,10-1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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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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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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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妇使用本品对孕妇不良反应的报道。孕妇使用本品,必须郑重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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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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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静脉滴注后有一过性心率减慢或谷丙转氨酶轻度增高,停药1-2周内可自行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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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期间应检查肝、肾功能,如有异常,应停药,待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 2、静脉滴注时速度不应过快,可防止出现心慌、头昏、困乏等不适症状。 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安全性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 8、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使用时参见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9、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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