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消食。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所致的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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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山药,芡实,莲子,北沙参,薏苡仁(炒),白扁豆(炒),山楂,白术(炒),麦芽(焦),茯苓,蔗糖,羟苯乙酯. |
匹多莫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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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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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00 |
国药准字H20030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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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消食。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所致的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
用于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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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每次0.4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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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上市后监测和文献资料可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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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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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健脾消食。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所致的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
用于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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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人体口服生物利用度为45%,半衰期为4小时,以原型(静脉给药剂量的95%)经尿液排泄。与禁食状态下给药相比,与食物同时口服时,生物利用度降低50%,血浆浓度达到最大值时晚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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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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