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消食。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所致的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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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山药,芡实,莲子,北沙参,薏苡仁(炒),白扁豆(炒),山楂,白术(炒),麦芽(焦),茯苓,蔗糖,羟苯乙酯. |
北瓜清膏,党参,浙贝母,南沙参,生姜,辅料为饴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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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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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00 |
国药准字Z20063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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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消食。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所致的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本品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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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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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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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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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健脾消食。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所致的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本品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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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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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 本品适用于肺脾气虚者,哮病发作期禁用。3.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 服药期间,若患者咳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 糖尿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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