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消食。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所致的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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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山药,芡实,莲子,北沙参,薏苡仁(炒),白扁豆(炒),山楂,白术(炒),麦芽(焦),茯苓,蔗糖,羟苯乙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仑膦酸钠和维生素D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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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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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00 |
国药准字J2014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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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消食。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所致的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
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重,并降低骨折发生率,包括髋部和椎骨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以增加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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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应用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水送服,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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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腹痛、消化不良、食管溃疡、吞咽困难和腹胀。罕见皮疹和红斑、肌肉骨骼疼痛、便秘、腹泻、胀气和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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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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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健脾消食。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所致的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
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重,并降低骨折发生率,包括髋部和椎骨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以增加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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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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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于那些因智力残疾而不能遵守用药指南的患者,应在适当的监护下应用福美加治疗。因为福美加对上消化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并有可能加重潜在的疾病,故应慎用于患有活动性上消化道疾病如吞咽困难、食管疾病(包括已知的巴雷特食管)、胃炎、十二指肠炎、溃疡或最近有胃肠道病史(近1年内)。曾经有上市后报告表明,使用福美加会发生胃和十二指肠溃疡,一些很严重,并伴并发症,不过对照临床试验中没有发现这些风险增加。在开始福美加治疗前,必须纠正低钙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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