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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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分子式:C15H24N2O2·H2O分子量:282.38 |
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同分异构体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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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恒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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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49 |
国药准字H2006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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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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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除非有医生特别指示,严重患者:每天420mg,分三次于饭前服用;维持剂量与中等程度肝病患者,每天280mg,分两次于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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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孕妇及哺乳妇女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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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试验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减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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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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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个别病人使用时发生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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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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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孕妇和哺乳妇女均需慎用。2本品的总不良反应率约为12%,消化道反应(包括呕吐、腹泻、腹痛等)约9.6%;神经系统反应1.3%;皮疹<1%;少数患者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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