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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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桔梗、咖啡因、远志、冰片、苦杏仁、五倍子、甘草。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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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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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70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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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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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0.2克(一小药匙),一日3-6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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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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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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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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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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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宜含服,不宜冲服,糖尿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不宜上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该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比在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孕妇禁用。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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