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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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桔梗、咖啡因、远志、冰片、苦杏仁、五倍子、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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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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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70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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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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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0.2克(一小药匙),一日3-6次。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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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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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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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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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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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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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宜含服,不宜冲服,糖尿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不宜上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该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比在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孕妇禁用。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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