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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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三七、紫珠草、马齿苋、槐花(炒)、血余炭、花蕊石等。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五0五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93096
国药准字Z20050823
止血、消肿、化瘀。用于功能性子宫出血、崩中下血、衄血、咳血、吐血等出血症。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
尚不明确。
胃肠道疾病患者慎用或减量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