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
珍珠母﹑龙胆﹑槐米﹑夏枯草﹑地黄﹑牛膝。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国药准字H20193096
国药准字Z11020922
滋肾,清肝,泻火。本品用于肝阳﹑肝火上炎所致头痛眩晕,目赤耳鸣,血压升高。
口服。一次1袋(6g),一日2~2次。
尚不明确。
1.孕妇慎用。 2.若症状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