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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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丹参提取物。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93096
国药准字Z51022049
活血化瘀,镇静安神。用于冠心病引起的心绞痛,胸闷及心悸等。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尚不明确。
出血性疾患,孕妇及妇女经期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