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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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熟地黄、甘草、地黄、川芎(酒)、当归(酒蒸)、延胡索(酒醋制)、酒黄芩、郁金、木香、盐杜仲、香附(洒醋制)、酒白芍、蔓荆子酒蒸)、砂仁。辅料为桃胶、槐花炭粉、滑石粉、炼蜜。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93096
国药准字Z44022034
疏肝理气,养血活血。用于血虚肝郁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经期头痛。
口服。一次7.5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