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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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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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
本品主要成分为榄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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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远大(大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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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10022 |
国药准字H2011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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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
本品用于神经胶质瘤和脑转移瘤的治疗;癌性胸腹水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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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
1、神经胶质瘤、脑转移瘤: (1)于用药前30-60分钟快速静脉点滴甘露醇250ml,以暂时开放血脑屏障,并降低颅内压。 (2)隔日动脉介入:本品每次600mg,以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一倍(总量60ml),加入地塞米松2mg作动脉穿刺给药;本品400mg和地塞米松2.5mg加入500ml10%葡萄糖溶液内静脉滴注。 (3)非动脉介入给药日,本品1000mg和地塞米松5mg加入1000ml10%葡萄糖溶液内静脉滴注。 2、癌性胸腹水: 按体表面积200-400mg/m2,于抽出胸腹水后,胸、腹腔内注射,每周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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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1、有过敏史或对本品中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高热、胸腹水合井感染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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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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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
本品用于神经胶质瘤和脑转移瘤的治疗;癌性胸腹水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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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
用药后局部有轻微刺激疼痛,特别是药液外渗时表现明显,但病人均可忍受。经热敷后很快缓解,不需特殊处理。部分病人用药后出现发热、局部反应及轻度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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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
1、本品应以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用其他稀释剂稀释产生沉淀,不得使用。 2、本品不得与其他药物混用。 3、为防止静脉炎发生,滴注后可用500ml生理盐水冲洗血管。 4、有过敏史者禁用。若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并给予以1:1000的水剂肾上腺素。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应慎用本药。 6、药物过量: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中毒症状,当因用药过量出现毒性反应时,可进行适当对症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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