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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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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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氯化钠、醋酸钠、葡萄糖酸钠、氯化钾与氯化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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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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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10022 |
国药准字H2018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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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
本品为无菌电解质水溶液,适用于外科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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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
用于冲洗。使用剂量应依据冲洗部位的容量或者表面积以及操作性质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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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1、禁用于注射。 2、禁用于电外科操作过程中的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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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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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
本品为无菌电解质水溶液,适用于外科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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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
1、按照正确的程序操作通常能够避免在冲洗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例如导管或引流管移位会导致非预期部位组织、体腔的冲洗或冲洗液渗入;对封闭体腔用过量或压力过高的冲洗液冲洗,会导致组织过度膨胀或破裂;冲洗液意外污染会引起冲洗部位的感染等。 2、当发生任何不良反应时,应当停止冲洗,评估病情,采取恰当的治疗措施。确实需要时,保留并检测剩余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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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
1、加热不能超过66°C(150°F)。 2、在冲洗过程中会有不定量的冲洗液成份被吸收进入体循环,因此,冲洗液应该被看做是全身性用药。人体吸收超量的冲洗液成份会引起液体和/或溶质过负荷,从而导致血清电解质浓度降低、水潴留、充血或肺水肿。 3、当需要进行持续冲洗或冲洗液保留在体腔时应该密切注意,以防正体循环负荷过重。 4、在冲洗过程中都应该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5、使用前请确认溶液澄明,密封严密,以及包装完整,否则不应使用。 6、未用完的部分应该丢弃。 7、已知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在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中用药,产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更大。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未进行动物生殖毒性研究。尚不清楚孕妇应用本品是否引起胎儿损害或影响生殖能力。仅当孕妇有确切需要时,权衡利大于弊时方可使用本品。尚缺乏哺乳期妇女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数据或者文献资料。 9、儿童用药:尚缺乏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数据或者文献资料。 10、老年用药:尚无临床数据表明,在超过65岁的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存在差异。本品吸收后,主要通过肾脏排泄,肾功能损害可能加大本品出现毒性反应的风险。一般情况下,由于老年患者肝、肾、心脏功能下降,有伴随疾病和合并药物治疗,因此,剂量选择应谨慎,必要时监测肾功能。 11、药物过量:过量会导致体内水分或电解质过负荷,应重新评估患者病情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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