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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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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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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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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双黄连注射液
双黄连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金银花、黄芩、连翘。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10022

国药准字Z140208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用法用量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静脉滴注,每次每千克体重1ml,一日1次,加入氯化钠注射液中(250-500ml)。

副作用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1、对本品或黄芩、金银花、连翘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高龄老人和病危患者应避免使用。 3、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止使用。 4、高敏体质或对同类产品有严重过敏史者禁止使用。 5、严重心肺功能不全者禁止使用。 6、咳喘病、严重血管神经性水肿、静脉炎患者应避免使用。 7、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8、风寒感冒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1、过敏反应:潮红、寒战、发热、皮疹、瘙痒、呼吸困难、憋气、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2、全身性损害: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苍白、多汗、水肿、颤抖等。 3、呼吸系统:呼吸急促、咳嗽、憋气、咽喉不适等。 4、心血管系统:胸闷、心悸、心律失常、血压升高等。 5、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麻木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抽搐、烦躁、意识模糊等。 7、皮肤及附件:皮疹、荨麻疹、斑丘疹、红斑疹、皮肤发红、肿胀、瘙痒、皮炎等。 8、用药部位:皮疹、瘙痒、疼痛、红肿等。 9、其他:眼充血、静脉炎等。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1、用药前要认真询问病人的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如确需使用应注意监护。 2、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3、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物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临床实践验证,本品禁止与氨基糖苷类(如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等)、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白霉素等)、喹诺酮类(如环丙沙星等)、青霉素类、头孢类(如头孢曲松钠、头孢唑啉钠、头孢他啶等)、维生素C、利巴韦林、中药注射剂等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考虑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应以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以避免本品与其他药液在管道内混合的风险。 4、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剂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尤其是儿童,要严格按体重计算用量。 5、本品的最近稀释溶媒pH值为6-8,本品与pH值低于4.0的5%-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时,易产生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建议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使用。 6、本品稀释溶媒不宜过少,静脉滴注每20ml药液溶媒不应少于100ml。 7、本品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以内使用。 8、静脉滴注本品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开始时20滴/分钟,15-20分钟后,患者无不适,可逐渐增至40-60滴/分钟,儿童及老年体弱者以20-30滴/分钟为宜。并注意监护病人有误不良反应发生。 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10、首次用药应密切注意观察,一旦出现皮疹、瘙痒、岩棉充血,特别是出现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及时给予脱敏治疗。 1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4周岁以上)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请遵医嘱,并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12、儿童及成人在肌注给药一小时后,确认无过敏反应后可改为静脉给药(同批号)。 1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风寒感冒者忌用;脾胃虚寒者慎用。 14、本品与复方葡萄糖注射液同用,使本品疗效降低;与地塞米松联合使用,治疗小儿病毒性肺炎时,影响疗效,使病程延长。 15、用药期间忌服用滋补性中药,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厚味。 16、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17、过敏体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