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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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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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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吡嘧司特钾
吡嘧司特钾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嘧司特钾。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飞马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10022

国药准字H200610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吡嘧司特钾片、吡嘧司特钾分散片: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用法用量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吡嘧司特钾片、吡嘧司特钾分散片: 1、过敏性鼻炎:成人一次5mg,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4周。 2、支气管哮喘:成人一次10mg,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6周。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滴入眼睑内,一次1滴,一日2次(早、晚)。

副作用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成分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吡嘧司特钾片、吡嘧司特钾分散片: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吡嘧司特钾片、吡嘧司特钾分散片: 1、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困倦、头痛。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腹泻、口渴、口腔炎、胃痛、消化不良、软便等。 3、血液系统:偶见血小板增加,血红蛋白减少。 4、过敏:有时出现瘙痒,偶见皮疹、荨麻疹、面部潮红。 5、肝脏:偶见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升高。 6、肾脏:偶见蛋白尿。 7、其它:偶见全身关节痛、鼻腔干燥感、鼻痛。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1、过敏反应:有时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一旦出现这些症状应中止给药。 2、眼:有时会出现结膜充血、刺激感等症状。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吡嘧司特钾片、吡嘧司特钾分散片: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是使已经发作的症状迅速减轻的药物,使用时应注意。 2、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大发作,必要时服用气管扩张剂和皮质激素。 3、对于长期服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服用本品而对皮质激素减量时,须逐步进行。已减量的患者,在中止服用本品后,可能再度复发。 4、出现副作用时,可减量或停药。 5、对于季节性发作的患者,应考虑在好发季节之前服用该药,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在动物试验(大鼠)中,大量口服本品可使胎儿发育迟缓,故妊娠及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由于动物试验(大鼠)中,乳汁中可检测到本品,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小儿支气管哮喘治疗可使用本品。对于小儿,通常按下述年龄组的一次口服量,一日2次,早饭后和晚饭后(或就寝前)服用。但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宜地增减。5-11岁一次口服量5mg。11岁以上 一次口服量10mg。本品对小儿过敏性鼻炎的使用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一般情况下,高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副作用,发现副作用时,需减量(例如半量)或停药。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1、滴眼时如眼药滴到眼睑上时,应立即擦去。 2、滴眼时应注意不要将眼药水容器口部与眼接触。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试验表明,吡嘧司特钾能分泌进入乳汁,哺乳期妇女慎用。 (2)对孕妇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应慎用。 4、儿童用药:3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3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5、药物过量:尚未见使用过量的文献报道,应避免使用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