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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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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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和氢氯噻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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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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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10022 |
国药准字H2008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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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功能不全、糖尿病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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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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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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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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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功能不全、糖尿病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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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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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
本品运动员慎用。低血压-容量不足患者:本复方在没有其它诱发低血压危险因素的高血压患者使用,很少和症状性低血压相关。对由于使用强效利尿剂而使血容量和钠不足、饮食中严格限制盐,以及腹泻和呕吐的患者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在用本复方治疗之前应纠正这些情况。肾动脉狭窄-肾血管性高血压:当存在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个功能肾的动脉发生狭窄的患者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治疗时,可能有发生严重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尽管本品的研究中没有发现这种情况,但使用时应考虑到该效应。肾功能损害和肾脏移植:当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时,推荐对血清钾、肌酐和尿酸应定期监测。没有关于近期进行肾移植患者使用本品的经验。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见【禁忌】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在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可能发生与噻嗪类利尿剂有关的氮质血症。对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药物剂量。然而,对那些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但<60ml/min)应该谨慎使用本复方。肝功能损害:在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由于较小的体液和电解质平衡改变可能促发肝昏迷,因此这类患者使用噻嗪类利尿剂时应慎重。没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复方的经验。主动脉和二尖瓣狭窄,肥厚梗阻性心肌病:就如使用其它的血管扩张剂,主动脉和二尖瓣狭窄及肥厚梗阻性心肌病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通常对抑制肾素-血管扩张素系统的抗高血压药物没有反应,因此不推荐这些患者使用本品。代谢和内分泌效应:噻嗪类利尿剂治疗可能降低葡萄糖耐量。糖尿病患者可能需要调整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剂量。在噻嗪类利尿剂治疗时,隐性糖尿病可能出现症状。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水平的升高与噻嗪类利尿剂治疗有关。然而在复方中所含的剂量12.5mg,该作用很小或不存在。在某些接受噻嗪类利尿剂治疗的患者中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甚至促发痛风。电解质紊乱:如任何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那样,应定期进行血清电解质的测定。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能引起体液或电解质的紊乱(低钾血症,低钠血症,和低氯性碱中毒)。体液或电解质的紊乱的体症为口干、渴感、虚弱、昏睡、嗜睡、烦躁、肌肉痉挛和疼痛、肌肉疲乏、低血压、少尿、心动过速和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或呕吐)。使用噻嗪类利尿剂可能诱发低钾血症,但和厄贝沙坦合用可减少利尿剂诱导的低钾血症。低钾血症最易发生于以下患者:肝硬化患者,利尿作用明显的患者,口服摄入电解质不适当的患者,同时使用皮质激素或ACTH的患者。相反地,本品中厄贝沙坦可能诱发高钾血症,特别是在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和/或心力衰竭和糖尿病患者。建议对这些患者进行适当的血清钾浓度监测。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或含钾盐替代物和本品合用时应谨慎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没有证据显示厄贝沙坦将减少或阻止利尿剂诱导的低钠血症。血氯降低通常是轻度的,且不需要治疗。噻嗪类利尿剂可能减少肾脏对钙的排泄,在那些没有已知钙代谢异常的患者中引起间歇性轻度升高。显著的高钙血症提示可能有潜在的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在进行甲状旁腺功能测定时,应停用噻嗪类利尿剂。噻嗪类利尿剂已被证实具有增加镁排泄的作用而可能导致低镁血症。抗兴奋剂检测:本品中所含的氢氯噻嗪可能使抗兴奋剂检测结果呈现阳性。一般注意事项:对于那些血管张力和肾功能主要依赖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或者肾脏疾病患者包括肾动脉狭窄),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治疗时,可出现急性低血压、氮质血症、少尿、或少见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正如使用任何抗高血压药物,对缺血性心肌病或缺血性心血管疾病患者过度降血压可能导致心肌梗死或中风。有或无过敏史或支气管哮喘病史的患者均可能发生对氢氯噻嗪的过敏反应,但有以上病史的患者更易发生过敏反应。使用噻嗪类利尿剂的患者有加重或激活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报道。在怀孕的开始三个月,不推荐使用本复方。对驾驶和机器操作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机器操作的影响没有相应研究。但基于它的药效学特性,本品影响以上的能力可能性不大。当驾驶或者操作机器时,应该考虑到在抗高血压治疗中可能发生的头晕和疲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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