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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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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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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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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富马酸喹硫平片
富马酸喹硫平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喹硫。其化学名称为:11-{4-[2-(2-羟乙氧基)乙基-1-哌嗪]}二苯骈(b,f)(1,4)硫氮杂1/2富马酸盐。 分子式:C21H25N3O2S·1/2C4H4O4 分子量:441.54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10022

国药准字H200307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症、强迫症、恐慌症、社交恐惧症。

用法用量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副作用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禁忌

成分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症、强迫症、恐慌症、社交恐惧症。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1.由于本品经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慎用。如需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应注意剂量的选择,并监测肝功能情况。2.本品应慎用于已知有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或其它有低血压倾向的病人。富马酸喹硫平可能会导致直立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最初的加药期:在老年患者中上述现象较年轻患者多见。如在剂量递增过程中出现低血压,应返回至前一较低的剂量。在临床试验中,使用本品不伴发持久性Q-Tc间期延长,但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如果将本品与其它己知会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应当谨慎,尤其是用于老年人时。3.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当本品用于治疗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时应慎用。4.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会伴发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征。临床表现包括高热、精神状态改变、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加、横纹肌溶解和急性肾功能衰竭,若使用本品治疗的过程中出现此种情况,应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的治疗。5.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长期服用本品治疗也有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减少本品剂量或停用。6.在接受长期富马酸喹硫平治疗的患者中,发现有晶体的变化,但其与使用本品的因果关系尚不确定。患者在初次接受本品前应对晶体进行检查,并在长期的治疗中每半年复查一次。7.使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认知和运动功能损伤,因此会影响其判断、思考和运动机能,应避免驾驶摩托车(包括汽车)或操作具危险性的机械。8.抗精神病药物能引起体温下降,虽然此症状尚未在本品的使用中出现,但服用本品者应注意避免剧烈运动、高温、合用抗副交感神经作用的药物或发生脱水。9.抗精神病药物能引起食道功能障碍和误吸,具有吸入性肺炎危险的患者应慎用本品。10.服用本品的患者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