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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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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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
本品为从长白山白眉蝮蛇蛇毒中提取的蛋白水解酶。辅料为右旋糖酐,氢氧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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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四环空港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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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10022 |
国药准字H11022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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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
脉管炎,脑梗塞,脑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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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
静脉滴注。 1.预防用:治疗高凝血状态时,一次100单位,以注射用水适量溶解后,加到25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以每分钟45~50滴的速度进行静脉滴注,一日1次。14天为一个疗程。 2.治疗用:若患者一般状况较好,除第一次使用100单位外,以后可每日使用1次,每次用200~300单位,加到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稀释进行静脉滴注,7~10天为一个疗程。若患者一般状况较差,除第一次使用100单位外,以后可隔日用200单位进行静脉滴注,一个疗程仍为7~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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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1.有凝血机制障碍﹑出血倾向患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损伤﹑活动性肺结核空洞及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3.皮试阳性反应者应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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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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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是本品应用的主要对象之一,但安全性尚未见确切报道,临床使用中必须严密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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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
脉管炎,脑梗塞,脑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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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
1.本品作用于纤维蛋白原及纤维蛋白,使其降解为小分子可溶片段,容易分解和从血循环中清除,从而产生去纤维蛋白效应;2.本品促使组织纤溶酶原激活物(t-PA)由内皮细胞释放,并增强其活性,故具抗血栓功能;3.本品可降低血小板聚集及血液粘度;4.本品还具有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微循环的功能5.未见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毒副作用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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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
1.本品是一种蛋白酶制剂,有一定的抗原性,临床使用前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1U/ml进行皮试,15分钟观察结果,红晕直径不超过1cm或伪足不超过3个为阴性。皮试阳性反应者应禁用。2.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患肢胀麻、酸痛、头胀痛、发热感、出汗、多眠等,可自行消失或缓解,不需特殊处理。3.用药过程中如出现血尿或皮下出血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症处理。4.血小板<80×109/L应停药观察。严重高血压应控制在180/110mmHg以下才能应用,若舒张压偏高应使用5%葡萄糖溶液作稀释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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