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查看说明书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磷酸钠盐灌肠液
磷酸钠盐灌肠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贝丽莱斯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10022

国药准字H201032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结肠X线双重对比造影检查前准备、清除肠道内粪便、缓解便秘、治疗肠梗阻、肠套叠复位后清理肠道、肠镜检查前准备。

用法用量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日一瓶,一次性使用;2岁以下儿童禁用;2-11岁儿童应使用儿童用辉力开塞露。本品不可多用,除非有医师指导。使用本品姿式:左侧位:身体左侧位平躺,右膝部弯曲

副作用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不要将本品应用于12岁以下儿童;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在24小时内使用一瓶以上本品可能会对身体造成损害;本品在成人及两岁以上儿童身上单剂量(正常剂量)使用是非常安全的,没有不良反应。如果过量使用可能会导致低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高钠血症、脱水以及酸中毒。

禁忌

成分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结肠X线双重对比造影检查前准备、清除肠道内粪便、缓解便秘、治疗肠梗阻、肠套叠复位后清理肠道、肠镜检查前准备。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本品为灌肠剂,主要作用是使下部肠道膨胀而刺激排便反射,同时通过增加大便含水量促进大便排泄。大鼠口服NaH2PO4的LD50为7.100mg/kg,兔子经皮给予NaH2PO4的LD50为7.940mg/1g,这意味着NaH2PO4实际上毒性非常小。大鼠口服NaH2PO4的LD50为12.93mg/kg,这也意味着NaH2PO4的毒性非常小。用磷酸钠溶液在猫身上试验(18ml/kg及32ml/kg两个剂量组,让溶液在体内保留5分钟),结果所有试验动物都表现出临床及实验室指标异常情况。临床指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1.不要将本品应用于12岁以下儿童;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在24小时内使用一瓶以上本品可能会对身体造成损害;本品应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如果发生药物过量或误食情况,应及时就医;  2.如果您有以下情况,在使用本品时应咨询医师:  (1)限制钠盐饮食;  (2)患有肾脏疾病;  (3)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期;  3.如果您有下列情况,在使用任何一种缓泻剂时,应咨询医师:  (1)恶心、呕吐、腹痛;  (2)大便习惯突然改变已超过2周时间;  (3)使用某种缓泻剂已超过1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