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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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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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泼尼松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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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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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10022 |
国药准字H150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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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
本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疾病,胶原性疾病。如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严重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粒细胞减少症、急性淋巴性白血病、各种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症、剥脱性皮炎、无疱疮神经性皮炎、类湿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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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
口服用于治疗过敏性﹑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 1.成人开始一日15~40mg(3-8片)(根据病情),需要时可用到60mg(12片)或一日0.5~1mg/kg,发热患者分3次服用,体温正常者每日晨起一次顿服。 2.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维持量5~10mg(1-2片),视病情而定。 3.小儿开始用量一日1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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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对本品及甾体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以下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应权衡利弊使用,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麻疹﹑霉菌感染﹑较重的骨质疏松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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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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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
本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疾病,胶原性疾病。如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严重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粒细胞减少症、急性淋巴性白血病、各种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症、剥脱性皮炎、无疱疮神经性皮炎、类湿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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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
1.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2.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症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愈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钾血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3.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由易发生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 4.并发感染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 5.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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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
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药。 2.对诊断的干扰。 (1)糖皮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血钾下降。 (2)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血小板增加,后者也可下降。 (3)长期大剂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如结核菌素试验﹑组织胞浆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等。 (4)还可使甲状腺131I摄取率下降,减弱促甲状腺激素(TSH)对TSH释放素(TRH)刺激的反应,使TRH兴奋实验结果呈假阳性。干扰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LHRH)兴奋试验的结果。 (5)使同位素脑和骨显像减弱或稀疏。 3.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减(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 4.随访检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 (1)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倾向者。 (2)小儿应定期检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3)眼科检查,注意白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 (4)血清电解质和大便隐血。 (5)高血压和骨质疏松的检查,尤以老年人为然。 5.运动员慎用。 6.妊娠期用药: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腭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哺乳期用药:由于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生长受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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