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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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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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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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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卡迈
(克拉霉素干混悬剂)
卡迈 (克拉霉素干混悬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10022

国药准字H200004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 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 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 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将药物倒入杯中,每包加温水(30-50℃),规格为0.125g的加温水5ml;规格为0.25g的加温水10ml;搅匀后服用。成人每次0.25g,一日2次;重症感染者每次0.5g,一日2次。本品为包衣颗粒,为保证良好口味,请勿咀嚼;服药后可用少量清水漱洗口腔,避免药物颗粒在口腔中残留。儿童常用量基于按体重7.5mg/kg,一日2次,建议按下表剂量给予。严重的感染可高达0.5g每次,一日2次。克拉霉素干混悬剂(克拉霉素0.25g/袋)克拉霉素在儿科的用量年龄(体重kg)用量用法<1岁(10kg)7.5mg/kg一日2次1~2岁(10~12kg)1/3袋2~4岁(12~16kg)1/2袋4~8岁(16~24kg)3/4袋8~12岁(24~32kg)1袋根据病原体和病程的严重程度,通常用药疗程为5-10日,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咽炎至少10天,严重感染可持续至6-14日。肾功能损害患儿、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克拉霉素用量宜减半,最多用到0.25g/日,较重感染可增至0.25g,每日两次,不宜连续用药超过14天。根除幽门螺杆菌剂量:建议剂量是克拉霉素每日二次,每次0.25-0.5g,与奥美拉唑再加另一抗生素联合用药,疗程7-10天。分枝杆菌属感染剂量:成人患有分枝杆菌性感染建议起始用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g。如在3至4星期仍未见临床或细胞学反应可调高剂量至每日二次,每次1g。受扩散或局部分枝杆菌感染的小儿(鸟型结核分枝杆菌、胞内分枝杆菌、海龟分枝杆菌、意外分枝杆菌、堪萨斯分枝杆菌),建议剂量是每日15-30mg/kg克拉霉素,分两次服用。患有艾滋病病人分枝杆菌属感染扩散治疗,只要临床或微生物学显示有效,克拉霉素的疗程应该持续。克拉霉素应与其他抗菌药并用。

副作用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 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 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 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