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腰肌筋膜炎风湿阻络所致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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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马钱子(制)、威灵仙、豨签草、桑寄生、苍术。 |
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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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精诚药业有限公司 |
CMIC CMO CO., LTD. Shizuoka P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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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064 |
国药准字J2016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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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慢性腰肌筋膜炎风湿阻络所致的疼痛。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①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②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③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④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⑤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⑥中枢动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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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日4次,一次喷雾局部(腰部最痛点)3掀。 |
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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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皮肤破损处禁用。 |
本品副作用较6-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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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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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慢性腰肌筋膜炎风湿阻络所致的疼痛。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①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②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③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④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⑤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⑥中枢动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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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用药后局部有轻度发红、瘙痒,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 |
血循环中存在各种纤溶酶(原)的天然拮抗物,如抗纤溶酶素(antiplasmin)等。止常情况时,血液中抗纤溶活性比纤溶话性高很多倍,所以不致发生纤溶性出血。但这些拮抗物不能阻滞已吸附在纤维蛋白网上的激活物(如尿激酶等〕所激活而形成纤溶酶。纤溶酶是一种肽链内切酶,在中性环境中能裂解纤维蛋白(原)的精氨酸和赖氨酞肽链形成纤维蛋白降解产物,并引起凝血块溶解出血。纤溶酶原通过其分子结构中的赖氨酸结合部位而特异性地吸附在纤维蛋白上。赖氨酸则可以竞争性地阻抑这种吸附作用,减少纤溶酶原的吸附率,从而减少纤溶酶原的激活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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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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