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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酸氯苯那敏

马来酸氯苯那敏

处方药 医保

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过敏性鼻炎: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感冒或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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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酸氯苯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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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马来酸氯苯那敏
马来酸氯苯那敏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马来酸氯苯那敏。

易瑞沙吉非替尼片为褐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印有"IRESSA250"。

生产企业

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3671

国药准字H201931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过敏性鼻炎: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感冒或鼻窦炎。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马来酸氯苯那敏片: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马来酸氯苯那敏滴丸: 口服,成人每次1丸,一日3次。 马来酸氯苯那敏注射液: 成人,肌内注射,一次5-20mg。

本品的成人推荐剂量为250mg(1片),1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有...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过敏性鼻炎: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感冒或鼻窦炎。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药理作用

嗜睡、疲劳、乏力、口鼻咽喉干燥、痰液粘稠,可引起注射部位局部刺激和一过性低血压,少见皮肤瘀斑、出血倾向。

注意事项

马来酸氯苯那敏片、马来酸氯苯那敏滴丸: 1、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4、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奋、青光眼、消化性溃疡、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马来酸氯苯那敏注射液: 1、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2、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3、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4、用药期间,不得驾驶车、船或操作危险的机器。 5、如遇变色、结晶、浑浊、异物应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中排出;由于本品的抗M胆碱受体作用,泌乳可能受到抑制,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7、儿童用药:新生儿、早产儿不宜用。 8、老年用药:老年人对常用剂量的反应较敏感,应注意适当减量。 9、药物过量:可致排尿困难或排尿痛、头晕、头痛、口腔鼻喉部干燥、恶心、腹痛、皮疹;儿童易发生烦燥、焦虑、入睡困难和神经过敏。

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偶尔可发生急性间质性肺病,部分患者可因此死亡不良反。伴发先天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肺尘病/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发性肺炎的患者出现这种情况时死亡率增加。如果患者气短,咳嗽和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加重,应中断治疗,及时查明原因。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吉非替尼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已观察到无症状性肝转氨酶升高(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可谨慎的用于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如果肝功能损害严重,应考虑停药。诱导CYP3A4活性的物质可增加吉非替尼片的代谢并降低其血浆浓度。因此,与CYP3A4诱导剂(如苯妥因、氨甲酰氮卓、利福平、巴比妥盐类或StJohn’sWort)合用可降低疗效。已报道在服用华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现国际正常值(INR,InternationalNormalised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