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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乃静

奋乃静

处方药 医保

铁岭天德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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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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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奋乃静
奋乃静
右旋糖酐70滴眼液
右旋糖酐70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奋乃静。

主要成份为右旋糖酐70。 化学结构:右旋糖酐70系蔗糖经肠膜状明串珠菌L-M-122号菌(Leuconnstoc mesentoroides)发酵后发生的高分子葡萄糖聚合物,经处理精致而得。本品含0.015%的抑菌剂西曲溴铵。

生产企业

铁岭天德制药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097

国药准字H200204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用法用量

奋乃静片:  口服。 1、治疗精神分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后每隔1-2日增加6mg,逐渐增加至常用治疗剂量一日20-60mg。维持剂量一日10-20mg。 2、用于止呕,一次2-4mg,一日2-3次。 奋乃静注射液: 治疗精神分裂症,肌内注射一次5-10mg,一日2次。或静脉注射一次5mg,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0.5mg/ml,注射速度每分钟不超过1mg。待患者合作后改为口服。

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

副作用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可能会有暂时性的视物模糊现象。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婴幼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年用药:采用正常推荐剂量。

成分

本品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药理作用

奋乃静片: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2、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的等。 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和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和恶心综合征。 奋乃静注射液: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用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2、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 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 4、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5、可引起注射局部红肿、疼痛、硬结。

右旋糖酐70滴眼液是一种拟天然泪液的灭菌滴眼液,能与泪液结合,并可替代泪膜,消除因眼球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感。干眼症患者的角膜上皮细胞间联结遭到破坏,致使角膜上皮通透性增高,右旋糖酐70滴眼液可使角膜上皮得以修复,通透性降至正常值。

注意事项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应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9、儿童用药:慎用。 10、老年患者用药:慎用。 11、药物过量: (1)中毒症状: ①中枢神经系统:有烦燥不安、失眠等兴奋症状。对有惊厥史者,尤其是儿童应特别注意,易产生四肢震颤、下颌抽动、言语不清等。 ②心血管系统:心悸,四肢发冷,血压下降,直立性低血压,持续性低血压休克,并可导致房室传导阻滞及室性过早搏动,可致心跳骤停。 (2)处理 ①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注射液,促进利尿,排泄毒物,但输液不宜过多,以防心力衰竭和肺水肿。 ②依病情给予对症治疗及支持疗法。

1.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2.药液变色或浑浊时请勿使用。 3.使用后如果感到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4.打开瓶盖超过一个月后勿用。 5.放置在儿童不宜触摸到的地方。 6.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