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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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氟奋乃静。 |
主要成分为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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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铁岭天德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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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099 |
国药准字H33022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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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2、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3、本品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奈药葡萄球菌所至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 4、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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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氟奋乃静注射液: 肌肉注射,每次2-5mg,一日1-2次。 盐酸氟奋乃静片: 口服。从小剂量开始,每次2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10-20mg,高量为一日不超过30mg。 |
1抗结核治疗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 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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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4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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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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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2、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3、本品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奈药葡萄球菌所至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 4、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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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一般不良反应较氯丙嗪少,但锥体外系反应比氯丙嗪、奋乃静多见。其中以静坐不能、震颤麻痹综合征最为常见;肌张力障碍、迟发性运动障碍少见,前者仅发生在注射的24h内,后者通常发生在长期治疗后,尤其老年患者。 2、偶见低血压、粒细胞减少、阻塞性黄疸,有时有严重恶心、呕吐反应,用苯扎托品治疗效果良好。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的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性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于过敏反应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现桔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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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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