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耐青霉素金葡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和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等,病情严重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但应警惕可能加重肾毒性。本品不宜用于细菌性脑膜炎病人。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头孢噻吩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
| 生产企业 |
沈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269 |
国药准字H2007391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耐青霉素金葡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和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等,病情严重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但应警惕可能加重肾毒性。本品不宜用于细菌性脑膜炎病人。 |
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包括心肌梗塞后)的长期治疗和预防。3.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头孢噻吩钠: 1、成人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0.5-1g,每6小时1次。严重感染病人的一日剂量可加大至6-8g。预防手术后感染可于术前0.5-1小时用1-2g,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者可于手术期间给予1-2g,根据病情可于术后每6小时1次,术后24小时内停药。如为心脏手术、人工关节成形术等,预防性应用可于术后维持2天。成人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 2、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1周内的新生儿为每12小时按体重20mg/kg;1周以上者每8小时按体重20mg/kg。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25ml/分、50ml/分和80ml/分时,每6小时给予的剂量分别为0.5g、1g、1.5g和2g。无尿病人每天的维持剂量为1.5g,分3次给药。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能有效地清除本品,透析期间为维持有效血药浓度,应每6-12小时给予1g。 3、配制肌内注射液:1g本品加4ml灭菌注射用水使溶解。作静脉注射时可将1g本品溶于10ml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配制成的溶液于3-5分钟内徐缓注入。供静脉滴注时,先将4g本品溶于20ml灭菌注射用水中,然后再适量稀释。腹腔内给药时,一般每1000ml透析液中含头孢噻吩钠60mg。治疗腹膜炎或腹腔污染后应用头孢噻吩钠的浓度可达0.1%-4%。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粒,用适量温水整粒吞服(不可咀嚼)。对循环不稳定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
|
| 副作用 |
有头孢菌素过敏和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 |
使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10%患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持续应用会逐渐减退。在首次用药或增加剂量时,常可见直立位低血压和/或轻度头痛。这些症状可能与头昏、嗜睡、反射性心动过速和乏力有关。罕见(<1%患者)恶心、呕吐、潮红和皮肤过敏反应(如红斑),有时可能很严重。个别病例出现剥脱性皮炎。有使用有机硝酸盐出现严重低血压的报道,包括恶心、呕吐、坐立不安、苍白、多汗。罕见虚脱现象(常伴有心动过缓和晕厥)。罕见严重低血压导致心绞痛症状加重现象。有几例硝酸盐诱导的括约肌松弛引起的心口灼热的报道。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因可使换气不良肺泡的血供增加(形成肺“旁路”)而导致一过性低氧血症。特别是在冠心病患者可导致心肌缺氧。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3个月的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耐青霉素金葡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和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等,病情严重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但应警惕可能加重肾毒性。本品不宜用于细菌性脑膜炎病人。 |
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包括心肌梗塞后)的长期治疗和预防。3.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
| 药理作用 |
1、肌内注射局部疼痛较为多见,可有硬块、压痛和温度升高。大剂量或长时间静脉滴注头孢噻吩后血栓性静脉炎的发生率可高达20%。 2、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药物热、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极少发生。 3、中性粒细胞减少和溶血性贫血偶可发生。 4、高剂量时可发生惊厥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肾功能减退患者尤易发生。 5、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良反应少见。 6、可发生由艰难梭菌所致的腹泻和假膜性肠炎。 7、大剂量使用本品可发生脑病。 |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类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阳性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患者尿中头孢噻吩含量超过10mg/ml时,以磺基水杨酸进行尿蛋白测定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反应。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在应用本品过程中皆可升高。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不可同瓶滴注。 4、对肾功能减退病人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谨慎使用;因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损害病人也应慎用。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5、下列情况应用头孢噻吩可能发生肾毒性: (1)每日剂量超过12g。 (2)肾功能减退或疑有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未适当减量。 (3)5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 (4)感染性心内膜炎、败血症、肺部感染等严重感染患者。 (5)创伤所致的肾清除功能降低。 (6)对青霉素或头孢噻吩过敏者。 6、与强利尿药、氨基糖苷类和其他具肾毒性药物联合应用可增加肾毒性。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需有确切适应证。本品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时虽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根据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10、药物过量: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本品可为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清除。 |
1.下列患者的用药需医生特别监护: 肥厚性阻塞性心肌病: 缩窄性心包炎; 急性心包填塞: 低充盈压,如急性心肌梗塞,左室功能损伤(左室衰竭): 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 伴有颅内压升高的疾病; 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 2.本品不适用急性心绞痛发作。 3.本品有耐药性,且与其他硝基化合物有交叉耐药现象。 4.患有严重的大脑多发性硬化症者,使用本品应极度谨慎。 5.持续使用本品的患者应被告知不能使用含西地那非的产品。使用本品进行治疗不应因使用含西地那非的产品中断,因为那样容易增加心绞痛发作的危险。 6.本品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反应速度,例如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受到影响,若同时饮用酒精,这种情况会更显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