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头孢噻吩钠

头孢噻吩钠

处方药 非医保

沈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耐青霉素金葡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和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等,病情严重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但应警惕可能加重肾毒性。本品不宜用于细菌性脑膜炎病人。

查看说明书
头孢噻吩钠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噻吩钠
头孢噻吩钠
环孢素软胶囊
环孢素软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头孢噻吩钠。

微乳化 环孢素

生产企业

沈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R.P. Scherer GmbH & Co.KG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269

H200904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耐青霉素金葡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和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等,病情严重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但应警惕可能加重肾毒性。本品不宜用于细菌性脑膜炎病人。

器官移植如预防肾、肝、心、心肺联合、肺或胰等同种异体移植的排斥反应,治疗以前接受其它免疫剂患者的移植排斥反应。骨髓移植如预防骨髓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预防或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疾病。内源性葡萄膜炎 :活动性、有失明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使用常规治疗无法控制或产生不可接受的副作用者 ;反复发生并累及视网膜有贝切特氏葡萄膜炎患者。肾病综合征 :本药可缓解和控制下列由肾小球疾病引起的肾病综合征,诸如微小变化型肾病、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或膜性肾小球肾炎。亦可维持由激素产生的缓解作用,从而撤出激素。类风湿关节炎 :可用于那些对传统抗风湿药不适用或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银屑病 :不宜采用传统治疗或该类治疗无效的严重银屑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头孢噻吩钠: 1、成人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0.5-1g,每6小时1次。严重感染病人的一日剂量可加大至6-8g。预防手术后感染可于术前0.5-1小时用1-2g,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者可于手术期间给予1-2g,根据病情可于术后每6小时1次,术后24小时内停药。如为心脏手术、人工关节成形术等,预防性应用可于术后维持2天。成人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 2、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1周内的新生儿为每12小时按体重20mg/kg;1周以上者每8小时按体重20mg/kg。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25ml/分、50ml/分和80ml/分时,每6小时给予的剂量分别为0.5g、1g、1.5g和2g。无尿病人每天的维持剂量为1.5g,分3次给药。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能有效地清除本品,透析期间为维持有效血药浓度,应每6-12小时给予1g。 3、配制肌内注射液:1g本品加4ml灭菌注射用水使溶解。作静脉注射时可将1g本品溶于10ml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配制成的溶液于3-5分钟内徐缓注入。供静脉滴注时,先将4g本品溶于20ml灭菌注射用水中,然后再适量稀释。腹腔内给药时,一般每1000ml透析液中含头孢噻吩钠60mg。治疗腹膜炎或腹腔污染后应用头孢噻吩钠的浓度可达0.1%-4%。

请见详细说明书。

副作用

有头孢菌素过敏和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

常见有多毛症,震颤,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疲劳,齿龈增生,胃肠功能失调(食欲不振、恶化、呕吐、腹痛和腹泻)以及手足灼热感。偶见头痛,皮疹,轻度贫血,高钾血症,高尿酸血症,低镁血症,体重增加,水肿,胰腺炎,感觉异常,惊厥,可逆性痛经或闭经。极少数患者发生肌痛性痉挛、肌无力或肌病。在肝移植患者中,曾报道有脑病征象、视觉和运动失调以及意识受损,在极少情况下,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微血管溶血性贫血和肾功能衰竭(溶血性尿毒症),致癌变及淋巴增生性异常。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耐青霉素金葡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和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等,病情严重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但应警惕可能加重肾毒性。本品不宜用于细菌性脑膜炎病人。

器官移植如预防肾、肝、心、心肺联合、肺或胰等同种异体移植的排斥反应,治疗以前接受其它免疫剂患者的移植排斥反应。骨髓移植如预防骨髓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预防或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疾病。内源性葡萄膜炎 :活动性、有失明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使用常规治疗无法控制或产生不可接受的副作用者 ;反复发生并累及视网膜有贝切特氏葡萄膜炎患者。肾病综合征 :本药可缓解和控制下列由肾小球疾病引起的肾病综合征,诸如微小变化型肾病、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或膜性肾小球肾炎。亦可维持由激素产生的缓解作用,从而撤出激素。类风湿关节炎 :可用于那些对传统抗风湿药不适用或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银屑病 :不宜采用传统治疗或该类治疗无效的严重银屑病。

药理作用

1、肌内注射局部疼痛较为多见,可有硬块、压痛和温度升高。大剂量或长时间静脉滴注头孢噻吩后血栓性静脉炎的发生率可高达20%。 2、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药物热、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极少发生。 3、中性粒细胞减少和溶血性贫血偶可发生。 4、高剂量时可发生惊厥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肾功能减退患者尤易发生。 5、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良反应少见。 6、可发生由艰难梭菌所致的腹泻和假膜性肠炎。 7、大剂量使用本品可发生脑病。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类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阳性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患者尿中头孢噻吩含量超过10mg/ml时,以磺基水杨酸进行尿蛋白测定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反应。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在应用本品过程中皆可升高。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不可同瓶滴注。 4、对肾功能减退病人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谨慎使用;因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损害病人也应慎用。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5、下列情况应用头孢噻吩可能发生肾毒性: (1)每日剂量超过12g。 (2)肾功能减退或疑有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未适当减量。 (3)5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 (4)感染性心内膜炎、败血症、肺部感染等严重感染患者。 (5)创伤所致的肾清除功能降低。 (6)对青霉素或头孢噻吩过敏者。 6、与强利尿药、氨基糖苷类和其他具肾毒性药物联合应用可增加肾毒性。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需有确切适应证。本品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时虽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根据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10、药物过量: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本品可为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清除。

由山地明转换为新山地明 :治疗开始时应以1:1的比例转换。在最初4-7天内,应监测环孢素的全血谷浓度,此外,在最初的2个月内,应对临床安全性指标诸如血清肌酐和血压进行监测。建议用异性单克隆抗体(母药的测定)来测定环孢素的全血浓度 ;高压液相层析法[(HPLC)也用于母药的测定]也可采用。若环孢素谷浓度超出治疗范围和/或临床安全性指标恶化时,应相应地调整剂量。除皮质激素外,本药不应与其它免疫抑制剂合用。过度使用免疫抑制剂会增加感染机会及产生淋巴瘤的可能性。用新山地明治疗的病人应避免高血钾饮食、含钾药物或保钾利尿药,因为本药偶可引起高钾血症或加重原已存在的高血钾症。在新山地明治疗期间,疫苗接种的疗效可能会降低,并应避免应用减毒活疫苗。过敏体质者慎用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