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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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五水头孢唑林钠。 |
主要组成成分:米氮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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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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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069 |
国药准字H2008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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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 |
用于抑郁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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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可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1)肌内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 (2)静脉注射:临用前加适量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后于3-5分钟静脉缓慢推注。 (3)静脉滴注:加适量注射用溶解后,再用氯化钠或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 2、成人常用剂量: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或遵医嘱。 3、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min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min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min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 4、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min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肌酐清除率为40-70mL/min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为20-40mL/min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5-20mL/min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 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 |
口服,可随水吞服,不要咀嚼。成人治疗起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5mg(1/2片),而后逐步加大剂量以达最佳疗效,有效口服剂量通常为每天15-45mg(1/2片-1.5片)。有肝肾功能损伤的病人,米氮平的清除能力下降,因而这类病人用药时,应予以注意。米氮平的半衰期为20-40小时,因而用药可以一天一次,于睡觉前服下效果更佳。也可分服,早晚各一次。病人应持续服药,最好在症状完全消失4-6个月后再停药。合适的剂量在2-4周内就会有显著疗效。如效果不明显,可将剂量增加,直至最大剂量,如加量后2-4周内仍无显著疗效,应立即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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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食欲增大及体重增加。(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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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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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尚无足够的临床试验结果可以用来评价瑞美隆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中该药对胚胎无致畸等毒副作用。2.虽然仅有极少量的药物成分可从动物的乳汁中分泌出来,由于缺乏临床试验数据资料,因此不建议哺乳期的病人服用该药。儿童用药:尚未证实该药对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因此儿童不宜使用该药。老年用药:由于来年患者对于米氮平的清除率降低,因此服用米氮平时应注意剂量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成人用药剂量,无效时应在医生密切观察下选择加量,已达到满意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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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 |
用于抑郁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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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应用头孢唑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性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单独以药物热为表现的过敏反应仅偶有报告。 2、本品在实验动物中可产生肾小管损害。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是否能增加后者的肾毒性尚不能肯定。 4、临床上本品无肝损害现象,但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头孢唑林时可出现脑病反应。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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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 (1)病人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病人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临床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7%;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和其他头孢菌素的病人抗球蛋白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当应用本品的病人尿中头孢类含量超过10mg/mL时,以磺基水杨酸进行尿蛋白测定可出现假阳性反应。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反应。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在应用本品过程中皆可升高。如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3、病人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和病人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头孢菌素类。 4、本品与庆大霉素或其他肾毒性抗生素合用有增加肾损害的危险性。对肾功能减退病人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谨慎使用;因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损害病人也应慎用。 5、静脉滴注:将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使用,当静脉滴注体积超过100mL时不要用注射用水。 6、本品配制后未及时使用请避光保存。室温保存不得超过24小时。 7、本品常温不溶时,可置37℃加热使其溶解。 8、如未按本品说明书【贮藏】项下的要求贮运,偶有产品会出现板结、发黄现象,如发现产品板结或发黄,请勿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头孢菌素类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10、儿童用药: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11、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人中T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12、药物过量: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
1.多数抗抑郁药使用时,均有骨髓抑制的现象,表现为粒性白血球减少和粒性白细胞缺乏症,此症状多发生在用药后的4—6周内,停药后多数可恢复正常。在米氮平的临床研究中极少数病人也曾出现这种可逆性白细胞缺乏症,因此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如病人有发热、咽喉痛、胃痛及其它感染症状时应停止用药,并作周围血象检查。 2.对以下病症患者,应注意用药剂量并定期作仔细检查:(1)癫痫病及器质性脑组织综合症:临床经验证明使用米氮平治疗极少会引起不良反应。(2)肝肾功能不全者。(3)有心血管疾病,如传导阻滞、心绞痛及近期发作的心肌梗塞。这类病症应采取常规预防措施并谨慎服用其它药物。(4)低血压者。 3.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病人服用米氮平时应予以注意;(1)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者。(尽管米氮平仅有微弱的抗胆碱能活性,使用时极少引起不良反应)(2)急性狭角性青光眼的眼内压升高。(同样由于米氮平仅有微弱的抗胆碱能活性,情况很少发生)(3)糖尿病患者。 4.如病人出现黄疸应立即中止治疗。 5.此外,与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情况也应加以注意:(1)用抗抑郁药物来治疗有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性病的患者,精神病症状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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