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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头孢唑林钠

五水头孢唑林钠

处方药 非医保

沈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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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头孢唑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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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五水头孢唑林钠
五水头孢唑林钠
牛痘疫苗接种家兔炎症皮肤提取物片
牛痘疫苗接种家兔炎症皮肤提取物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五水头孢唑林钠。

每片内含牛痘疫苗接种后的家兔炎症皮肤提取物4.0个Neurotropin单位,作为添加物,内含黄色5号铝化物。

生产企业

沈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日本脏器制药株式会社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069

注册证号S201400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

适用于腰痛症、颈肩腕综合征、肩周炎和变形性关节炎。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可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1)肌内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 (2)静脉注射:临用前加适量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后于3-5分钟静脉缓慢推注。 (3)静脉滴注:加适量注射用溶解后,再用氯化钠或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 2、成人常用剂量: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或遵医嘱。 3、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min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min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min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 4、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min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肌酐清除率为40-70mL/min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为20-40mL/min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5-20mL/min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 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

通常成人每日4片,分早晚两次口服。另外,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酌量增减。

副作用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1.过敏症状:因有时会出现发疹、偶尔可见荨麻疹、瘙痒等过敏反应,此种情况下要停止服用。 2.消化器官:有时会伴有胃部不适、恶心反胃、食欲不振、腹泻·软便、胃痛、口渴、腹胀、便秘、口腔炎、胃沉、胃胀、腹痛、屁多、消化不良、以及偶尔有烧心和积食感、呕吐等症状。 3.精神神经系统:有时会出现困倦、头晕·头昏、头痛·头部沉重感等症状。 4.其他:有时会出现全身疲倦、浮肿或者偶尔会伴有发热、心慌以及皮肤感觉异常等症状。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为尚未确立妊娠期间以及哺乳期间给药安全性的问题,所以,对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仅在被判断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条件下,可以服用。 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对哺乳期婴幼儿及小儿的给药安全性。 老年用药:一般来讲,因高龄患者生理功能(植物神经功能)低下,应在密切观察患者状态的情况下,慎重给药。

成分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

适用于腰痛症、颈肩腕综合征、肩周炎和变形性关节炎。

药理作用

1、应用头孢唑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性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单独以药物热为表现的过敏反应仅偶有报告。 2、本品在实验动物中可产生肾小管损害。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是否能增加后者的肾毒性尚不能肯定。 4、临床上本品无肝损害现象,但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头孢唑林时可出现脑病反应。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一、药理作用 1.镇痛作用 : (1)镇痛效果试验(小鼠): 本药在各种镇痛试验中均显示有轻度镇痛效果。同时在反复寒冷和应激负状态下的痛觉过敏状态可显示出显著的镇痛效果。 (2)生物体内镇痛机制的激活作用(小鼠): 本药的镇痛效果,是通过激活中枢神经系统镇痛机制中的下行性抑制系统来产生效果的。 1)通过SART应激负荷引起小鼠的痛觉阈逐渐减弱,5日后处于长期的痛觉过敏状态。对于该过敏状态连续服用本药,可出现用量依赖性改善。 2)SART应激负荷引起的痛觉过敏状态可通过给予单胺前体来抑制。另外,本药的痛觉过敏状态改善作用也可被单胺神经阻断剂所阻害。 3)本药的痛觉过敏改善作用,依照腹腔内给药[腰部蛛网膜下腔内给药[小脑延髓池内给药的顺序递增。也可因在下行性抑制系统的通过部位胸椎部切断传导而减弱。 4)本剂也可使下行性抑制系统的五羟色胺神经元的起始部(延髓正中缝核)的功能低下得以恢复正常。此外,本品的镇痛作用也未见受到纳洛酮的拮抗,所以激活下行性抑制系统的作用是与多肽无关的。 2.其它的镇痛相关作用 (1)对于患有疼痛性疾病的患者可通过改善其局部循环障碍而改善患部的皮肤温度低下(温度记录法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 (1)病人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病人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临床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7%;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和其他头孢菌素的病人抗球蛋白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当应用本品的病人尿中头孢类含量超过10mg/mL时,以磺基水杨酸进行尿蛋白测定可出现假阳性反应。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反应。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在应用本品过程中皆可升高。如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3、病人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和病人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头孢菌素类。 4、本品与庆大霉素或其他肾毒性抗生素合用有增加肾损害的危险性。对肾功能减退病人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谨慎使用;因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损害病人也应慎用。 5、静脉滴注:将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使用,当静脉滴注体积超过100mL时不要用注射用水。 6、本品配制后未及时使用请避光保存。室温保存不得超过24小时。 7、本品常温不溶时,可置37℃加热使其溶解。 8、如未按本品说明书【贮藏】项下的要求贮运,偶有产品会出现板结、发黄现象,如发现产品板结或发黄,请勿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头孢菌素类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10、儿童用药: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11、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人中T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12、药物过量: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1.服用时: ①本药应直接吞服,请勿咀嚼。 ②本药外表施有薄膜涂层,故应避免将之粉碎混合。 2.给予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在服用PTP包装的药剂时,应先从PTP塑板中取出药片再服用。[曾有报告,由于误服PTP塑板而造成硬的锐角部刺入食道粘膜,甚至造成穿孔而引起纵膈感染等严重的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