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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头孢唑林钠

五水头孢唑林钠

处方药 非医保

沈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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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头孢唑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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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五水头孢唑林钠
五水头孢唑林钠
赖诺普利氢氯噻嗪片
赖诺普利氢氯噻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五水头孢唑林钠。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赖诺普利10mg、氢氯噻嗪12.5mg。

生产企业

沈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069

国药准字H200800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

用于治疗高血压。本复方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适用于赖诺普利或氢氯噻嗪单独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也适用于两单药联合治疗获得满意疗效后的替代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可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1)肌内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 (2)静脉注射:临用前加适量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后于3-5分钟静脉缓慢推注。 (3)静脉滴注:加适量注射用溶解后,再用氯化钠或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 2、成人常用剂量: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或遵医嘱。 3、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min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min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min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 4、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min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肌酐清除率为40-70mL/min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为20-40mL/min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5-20mL/min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 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剂量调整一般需要在使用2~3周后方可进行。但患者单独用赖诺普利或氢氯噻嗪治疗无法获得足够降压效果时,可以采用口服赖诺普利氢氯噻嗪片10mg/12.5mg,一次1片,一日1次,剂量的调整根据服药期间血压变化而定。每天服用25mg氢氯噻嗪可有效地控制血压,但出现显著的钾流失的患者,选择赖诺普利-氢氯噻嗪10mg-12.5mg可能在疗效相似或更好的同时,减少钾的流失。

副作用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国外对930名患者进行了本品的安全性评价,其中100名患者服用本品超过50周。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会对孕妇的胎儿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孕妇和准备怀孕的妇女禁用。本品可能经乳汁排泄,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或者权衡利弊,在服用本品的时候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进行小心的剂量选择,由于老年患者肝、肾、心功能减退的发生率较高,同时可能服用其他药物,一般从最低剂量开始服用。药代动力学比较研究显示,老年患者赖诺普利AUC增加了大约120%氢氯噻嗪AUC增加了大约80%。

成分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

用于治疗高血压。本复方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适用于赖诺普利或氢氯噻嗪单独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也适用于两单药联合治疗获得满意疗效后的替代治疗。

药理作用

1、应用头孢唑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性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单独以药物热为表现的过敏反应仅偶有报告。 2、本品在实验动物中可产生肾小管损害。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是否能增加后者的肾毒性尚不能肯定。 4、临床上本品无肝损害现象,但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头孢唑林时可出现脑病反应。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 (1)病人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病人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临床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7%;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和其他头孢菌素的病人抗球蛋白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当应用本品的病人尿中头孢类含量超过10mg/mL时,以磺基水杨酸进行尿蛋白测定可出现假阳性反应。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反应。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在应用本品过程中皆可升高。如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3、病人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和病人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头孢菌素类。 4、本品与庆大霉素或其他肾毒性抗生素合用有增加肾损害的危险性。对肾功能减退病人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谨慎使用;因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损害病人也应慎用。 5、静脉滴注:将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使用,当静脉滴注体积超过100mL时不要用注射用水。 6、本品配制后未及时使用请避光保存。室温保存不得超过24小时。 7、本品常温不溶时,可置37℃加热使其溶解。 8、如未按本品说明书【贮藏】项下的要求贮运,偶有产品会出现板结、发黄现象,如发现产品板结或发黄,请勿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头孢菌素类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10、儿童用药: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11、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人中T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12、药物过量: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运动员慎用,运动员需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赖诺普利 大动脉狭窄/肥厚型心肌病:左心室流出道阻塞患者合用赖诺普利与所有血管扩张剂应注意。 肾功能损伤:由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抑制作用,有些个体可能出现肾功能变化。患有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其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包括赖诺普利治疗,可能伴有少尿症和/或进行性氮血症,罕见急性肾衰竭和死亡。 伴有单侧肾动脉狭窄的高血压患者,应用赖诺普利有可能出现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升高。另一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经验表明,停药后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可回复到正常。对于此类患者,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应监测肾功能。 赖诺普利与利尿剂合用时,既往无肾血管疾病史的高血压患者可能出现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升高,通常轻微及短暂。既往肾损伤患者发生率较高。必要时减量或者停药。因此高血压患者应当对肾功能进行评价。高血钾:赖诺普利加氢氯噻嗪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大约有1.4%产生高血钾(血钾大于5.7mEq/L)。大多数情况下随着治疗的继续进行而消失。产生高血钾的危险因素包括: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及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咳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