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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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乙型肝炎易感者,尤其是下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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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有效成分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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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艾美汉信疫苗(大连)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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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33009 |
注册证号HC2018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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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乙型肝炎易感者,尤其是下列人员: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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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免疫程序和剂量: 1、于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免疫程序为3针,分别在0、1、6月接种,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第1针,每次注射1剂疫苗。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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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甲醛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对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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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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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妇使用本品对孕妇不良反应的报道。孕妇使用本品,必须郑重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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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乙型肝炎易感者,尤其是下列人员: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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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 接种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能感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罕见不良反应: (1)接种者在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 (2)接种部位轻、中度的红肿、疼痛,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接种部位可出现硬结,一般1-2个月可自行吸收。 (2)局部无菌性化脓:一般要用注射器反复抽出脓液,严重时(破溃)需扩创清除坏死组织,病时较长,最后可吸收愈合。 (3)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疹、阿瑟反应。阿瑟反应一般出现在接种后10天左右,局部红肿持续时间长,可用固醇类药物进行全身和局部治疗。 (4)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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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的凝块、异物、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5、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般不再注射第2针,对于母婴阻断的婴儿,如注射第2、3针应遵照医嘱。 6、严禁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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