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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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乙型肝炎易感者,尤其是下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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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有效成分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 |
主要成份为来氟米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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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艾美汉信疫苗(大连)有限公司 |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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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33009 |
国药准字H2006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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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乙型肝炎易感者,尤其是下列人员: |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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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免疫程序和剂量: 1、于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免疫程序为3针,分别在0、1、6月接种,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第1针,每次注射1剂疫苗。 |
1.成人类风湿性关节炎:口服。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临床试验资料并结合Ⅰ期临床试验结果,建议开始治疗的最初三天给予负荷剂量一日50mg,之后根据病情给予维持剂量一日10mg或20mg。在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2.狼疮性肾炎:口服。根据病情选择适当剂量,推荐剂量一日一次,一次20-40mg,病情缓解后适当减量。可与糖皮质激素联用,或遵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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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甲醛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对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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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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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对儿童应用该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还没有研究,故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该品。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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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乙型肝炎易感者,尤其是下列人员: |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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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 接种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能感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罕见不良反应: (1)接种者在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 (2)接种部位轻、中度的红肿、疼痛,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接种部位可出现硬结,一般1-2个月可自行吸收。 (2)局部无菌性化脓:一般要用注射器反复抽出脓液,严重时(破溃)需扩创清除坏死组织,病时较长,最后可吸收愈合。 (3)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疹、阿瑟反应。阿瑟反应一般出现在接种后10天左右,局部红肿持续时间长,可用固醇类药物进行全身和局部治疗。 (4)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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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的凝块、异物、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5、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般不再注射第2针,对于母婴阻断的婴儿,如注射第2、3针应遵照医嘱。 6、严禁冻结。 |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 (2)严重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 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①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倍(<80U/L)以内,继续观察。②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间 (80-120U/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80-120U/L之间,应中断治疗。③如果ALT升高超过正常值的3倍 (>120U/L),应停药观察。停药后若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ALT不会再次升高。 (3)免疫缺陷、未控制的感染、活动性胃肠道疾病、肾功能不全、骨髓发育不良(bonemarrowdysplasia)的患者慎用。 (4)如果服药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如下:①若白细胞不低于3.0×109/L,继续服药观察。②若白细胞在2.0×109/L 一3.0×109/L之间,减半量服药观察。继续用药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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