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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臼毒素

鬼臼毒素

处方药 医保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尖锐湿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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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臼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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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鬼臼毒素
鬼臼毒素
左甲状腺素钠片
左甲状腺素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鬼臼毒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甲状腺素钠。

生产企业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Merck KGa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171

注册证号H201400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尖锐湿疣。

1.治疗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正常的甲状腺肿)。 2.甲状腺肿切除术后服用,以预防甲状腺肿复发。 3.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4.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病人,药物治疗甲状腺功能正常时联合应用本药。 5.甲状腺癌甲状腺切除术后。 6.用于甲状腺抑制实验。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鬼臼毒素溶液: 1、患者可自行用本品外用治疗尖锐湿疣,但尖锐湿疣极多且一次用量超过0.5ml的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使用前应先用肥皂和水清洗患部,干燥后用棉签蘸药液轻搽于疣体上。棉签只能一次性使用。避免药液接触周围皮肤和粘膜。搽抹药液后应让患部干燥几分钟,无需洗净。 2、每次治疗后应把手洗干净。 3、本品不能用于治疗其它疣症。 4、如无其他医嘱,请严格遵照以下剂量用药:每日使用本品2次(间隔12小时)连续3天,然后停药4天,应重复使用本品治疗直至疣体消失,最多应用5周。若使用5个疗程(即5周)后仍无效,应改用其它方法治疗。 鬼臼毒素软膏、鬼臼毒素酊: 1、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用附带涂药器涂药,给药量及用药范围以涂布疣体为准,涂药后略加摩擦使药物渗入疣体内,尽量避免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 3、每日用药2次,早晚各1次,连续3天,随后的4天不涂药液,此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如果超过个体的耐受剂量或者过量服药,特别是由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可能出现下列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临床症状,包括:心动过速、心悸、心律不齐、心绞痛、头痛、肌肉无力和痉挛、潮红、发热、呕吐、月经紊乱、假脑瘤、震颤、坐立不安、失眠、多汗、体重下降和腹泻。 在上述情况下,应该减少患者的每日剂量或停药几天。一旦上述症状消失后,患者应小心地重新开始药物治疗。 对本品中的成分过敏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尤其可能发生皮肤及呼吸道过敏反应已有血管性水肿的病例报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期及哺乳期需特别注意继续使用甲状腺激素进行治疗。妊娠期间本品的剂量可能增加。 没有任何报道表明,本品在人体推荐治疗剂量下会导致致畸性和/或胎儿毒性。妊娠妇女过度使用高剂量的左甲状腺素可能对胎儿或胎儿出生后发育产生不良反应。 推荐治疗剂量下,在哺乳时分沁到乳汁中的甲状腺激素的量不足以导致婴儿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或TSH分泌被抑制。 妊娠期间不宜将左甲状腺素与抗甲状腺药物联合应用以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原因是加用左甲状腺素增加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 妊娠妇女禁用放射性物质,因此妊娠期间

成分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尖锐湿疣。

1.治疗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正常的甲状腺肿)。 2.甲状腺肿切除术后服用,以预防甲状腺肿复发。 3.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4.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病人,药物治疗甲状腺功能正常时联合应用本药。 5.甲状腺癌甲状腺切除术后。 6.用于甲状腺抑制实验。

药理作用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药理作用: 本品中所含有的合成左甲状腺素与甲状腺自然分泌的甲状腺素相同。它与内源性激素一样,在外周器官中被转化为T3,然后通过与T3受体结合发挥其特定作用。人体不能够区分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左甲状腺素。  毒理作用: 通过不同种属的动物(大鼠、狗)的慢性毒性研究发现,给予大鼠高剂量左甲状腺素钠时,会出现肝病迹象,自发性肾病的发生率升高,以及器官重量会发生改变。仅有极少的无效数量的甲状腺激素会通过胎盘。已有充分的人体试验数据表明,在怀孕的不同时期应用左甲状腺素,对胎儿没有任何的毒性效应,也不会引发畸形。没有报道表明本品会损害男性或女性的生育力,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生育力的损伤与本品有关。尚无本品致突变的信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甲状腺激素会引起基因组改变从而对后代产生损害。关于左甲状腺素的致癌作用,尚未进行过长期的动物试验。

注意事项

1、本品仅用于治疗尖锐湿疣,不能用于其它疣症和痣的治疗。 2、本品不得与眼睛接触。若不慎进入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并求医救治。 3、治疗期间应避免过量饮酒。 4、男性患者在尖锐湿疣完全治愈前应使用避孕套。 5、应建议患者的性伴侣去医院作有关检查。 6、若发现任何副作用或怀孕应告知医生。 7、注意药物有效期。 8、妥善保管药物,避免孩童拿取。

患者在开始应用甲状腺激素治疗以前,不得患有下列疾病或患有这些疾病而未接受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动脉硬化、高血压、垂体功能不足、肾上腺功能不足和自主性高功能性甲状腺瘤。 对合并冠心病、心功能不全或者心动过速性心律不齐的患者必须注意避免应用左甲状腺素引起的甚至轻度的甲亢症状。因此,应该经常对这些患者进行甲状腺激素水平的监测。 对于继发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在用本品进行替代治疗之前必须确定其原因,必要时,应进行糖皮质激素的补充治疗。 如果怀疑有自主性高功能性甲状腺瘤,治疗开始前应进行TRH检查或得到其抵制闪烁扫描图。 对于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骨质疏松症风险增加的绝经后的妇女,应避免超生理血清水平的左甲状隙素,因此,应密切临测其甲状腺功能。 只有在对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进行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时,可以应用本品进行伴随的补充治疗,否则,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情况下,不得单独使用左甲状腺素。 甲状腺素不适用于减肥。甲状腺功能正常的患者服用生理剂量的甲状腺素不会引起体重减轻,服用超生理剂量的甲状腺素则会引起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见“药物过量”)。 一旦确定了左甲状腺素的治疗。在更换药品的情况下,建议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