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氨苄西林、丙磺舒。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包含阿莫西林0.2g和克拉维酸钾以克拉维酸计0.0285g,阿莫两林与克拉维酸钾的比例为7:1。 |
|
| 生产企业 |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68 |
国药准字H2001077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2.中耳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3.窦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引发的复合感染均对本品敏感,不需要再另用其它的抗生素。因为阿莫西林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比氨苄青霉素和青霉素更有效,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或青霉素中性敏感的绝大多数的肺炎链球菌对阿莫西林和本品是完全敏感的。为检测致病菌及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应和外科手术一起进行细菌学试验。当感染可能涉及上述的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在细菌学和敏感试验得到结果前须开始治疗,以便测得致病菌和其对本品的敏感性。一旦知道结果,如需要,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0.75g(3片),一日3次。 2、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18片,氨苄西林3.5g、丙磺舒1g)。 |
口服。用量如下: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 |
|
| 副作用 |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2、对丙磺舒过敏的患者禁用。 3、对氨苄西林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禁用。 4、2岁以下小儿禁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2.中耳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3.窦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引发的复合感染均对本品敏感,不需要再另用其它的抗生素。因为阿莫西林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比氨苄青霉素和青霉素更有效,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或青霉素中性敏感的绝大多数的肺炎链球菌对阿莫西林和本品是完全敏感的。为检测致病菌及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应和外科手术一起进行细菌学试验。当感染可能涉及上述的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在细菌学和敏感试验得到结果前须开始治疗,以便测得致病菌和其对本品的敏感性。一旦知道结果,如需要,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与氨苄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泻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该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广谱b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b内酰胺酶水解该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b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该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慎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患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4、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慎用。 5、血恶液质患者慎用。 6、孕妇吸哺乳期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至胎儿,可从乳汁分泌,孕妇及乳期妇女服用请遵医嘱。妊娠前三个月禁用。 7、儿童用药:体重大于20kg,按成人剂量服用;体重小于20kg请遵医嘱,一般不得超过成人剂量,因丙磺舒的原因,2岁以下小儿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用请遵医嘱。 |
1.一般:尽管本品具有青霉素类抗生素毒性低的性质,但仍建议在延长治疗期问定期检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肾、肝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