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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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氨苄西林、丙磺舒。 |
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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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
Catalent Germany Eberbach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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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68 |
注册证号H2014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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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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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0.75g(3片),一日3次。 2、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18片,氨苄西林3.5g、丙磺舒1g)。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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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2、对丙磺舒过敏的患者禁用。 3、对氨苄西林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禁用。 4、2岁以下小儿禁用。 |
常见有多毛症,震颤,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疲劳,齿龈增生,胃肠功能失调(食欲不振、恶化、呕吐、腹痛和腹泻)以及手足灼热感。 偶见头痛,皮疹,轻度贫血,高钾血症,高尿酸血症,低镁血症,体重增加,水肿,胰腺炎,感觉异常,惊厥,可逆性痛经或闭经。极少数患者发生肌痛性痉挛、肌无力或肌病。(肌病为肌肉的原发性结构或功能性病变故中枢神经国际系统(CNS)下运动神经元末梢神经及神经肌肉接头处致力疾病所致继发性肌软弱皆包括在内根据经过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特征可对肌病与其他运动神经元疾病手术相鉴别)在肝移植患者中,曾报道有脑病征象、视觉和运动失调以及意识受损,在极少情况下,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微血管溶血性贫血和肾功能衰竭(溶血性尿毒症),致癌变及淋巴增生性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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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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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研究显示,本品无致畸作用。但尚缺乏临床用于孕妇的对照试验。现有器官移植受者的资料表明,与传统的治疗相比,新山地明对患者的妊娠和分娩并无增加副作用的危险。但是,尚缺乏对孕妇进行充分和完善的对照研究。因此,只有在药物的疗效明显超过其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孕妇方可接受新山地明治疗。环孢素可经母乳分泌,故服用新山地明的母亲不得哺乳。儿童用药:新山地明用于儿童的资料有限,故对16岁以下非移植患者,除肾病综合征外,不作任何推荐。老年用药: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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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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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与氨苄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泻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环孢素(又称环孢素A)系含11个氨基酸的环状多肽,是一种作用很强的免疫抑制剂。它可抑制细胞介导的反应发生,包括同种异体免疫、迟发性皮肤过敏、实验性过敏性脑脊髓炎、Freund氏佐剂性关节炎、移植物抗宿主疾病(GVHD)以及T细胞依赖性抗体的产生。在细胞水平,环孢素抑制包括白细胞介素2[T细胞生长因子(TCGF)]在内的淋巴因子的生成和释放。它可阻断细胞周期G0或G1期的休止淋巴细胞,并通过激活的T细胞来抑制抗原触发的淋巴因子的释放。所有证据显示,环孢素能特异而可逆地作用于淋巴细胞,而不影响造血及吞噬细胞的功能。采用山地明防治排斥反应以及移植物抗宿主疾病后,实质性器官和骨髓的移植已在人类取得成功。此外,山地明对许多已知或可能由自身免疫引起的疾病有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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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慎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患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4、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慎用。 5、血恶液质患者慎用。 6、孕妇吸哺乳期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至胎儿,可从乳汁分泌,孕妇及乳期妇女服用请遵医嘱。妊娠前三个月禁用。 7、儿童用药:体重大于20kg,按成人剂量服用;体重小于20kg请遵医嘱,一般不得超过成人剂量,因丙磺舒的原因,2岁以下小儿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用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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