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热毒蕴结肌肤所致的疮疡,症见红、肿、热、痛、未溃破。亦用于乳腺炎、静脉炎及其他皮肤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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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芩、连翘、生天南星、白芷、冰片、薄荷脑、水杨酸甲酯。 |
白花蛇舌草、半枝莲、丹参、郁金、虎杖、两头尖、川楝子、枳壳(炒)、天南星(制)、青黛、全蝎、鳖甲(制)、桃仁(生)、鹿角霜、人参、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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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锦州紫金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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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924 |
国药准字Z20055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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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热毒蕴结肌肤所致的疮疡,症见红、肿、热、痛、未溃破。亦用于乳腺炎、静脉炎及其他皮肤创伤。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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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每日更换一次。 |
口服,每次4粒,每日3次。疗程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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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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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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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热毒蕴结肌肤所致的疮疡,症见红、肿、热、痛、未溃破。亦用于乳腺炎、静脉炎及其他皮肤创伤。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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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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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肿疡阴证者禁用;忌食辛辣食物;皮肤如有过敏现象可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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