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适用于下述由未知病原菌或已知敏感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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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头孢匹罗。 |
本品主要成份:阿德福韦酯化学名称:9-{2- [二-(新戊酰氧基甲氧基)磷酰基甲氧基] 乙基}腺嘌呤分子式为:C20H32N5O8P 分子量为:5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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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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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48 |
国药准字H2010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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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适用于下述由未知病原菌或已知敏感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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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硫酸头孢匹罗: 1、静脉注射:将1小瓶1.0g或2.0g头孢匹罗的药粉分别溶解于10ml或20ml灭菌注射用水,然后在3至5分钟内将药液直接注入静脉内或夹闭的输液管道的远端部分。对于肾功能损害患者,则可将0.25g或0.5g本品分别溶解于2ml或5ml注射用水中。 2、短时静脉输注:将1.0g或2.0g小瓶的头孢匹罗药粉溶于50ml灭菌注射用水,在20-30分钟内输完。 3、下列输注溶液也可使用:0.9%氯化钠溶液,林格氏液,标准电解质输注液,5%及10%葡萄糖溶液,5%果糖溶液,6%葡萄糖+0.9%氯化钠溶液。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成人(18-65岁)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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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 |
文献报道,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国内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包括:胸闷、头痛、眼干涩、恶心、呕吐、腹胀、上腹痛、自觉脱发、肝脏结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BUN升高、血肌酐升高、血钠浓度升高、肝功能异常、SB升高、ALP升高、CPK升高、TBIL升高、PT延长、转肽酶异常、血糖异常。上市后数据 除临床试验所报告的不良反应外,在阿德福韦酯上市后,已有下述可能的不良反应报告。由于此类不良事件属于自愿上报,且来源于未知数量的人群,因此并未对其发生频率进行评估。 代谢及营养异常:低磷血症 肌肉与结缔组织异常:肌病,骨软化(均与近曲肾小管病变有关) 消化系统异常:胰腺炎 肾脏及泌尿系统异常: 肾功能衰竭,近曲肾小管病变,范可尼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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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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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可适用于下述由未知病原菌或已知敏感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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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在头孢菌素治疗期间可能观察到下述不良反应: 1、超敏反应:过敏性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药物热;有可能发生严重的急性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需要紧急处理。如同其它头孢菌素,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上皮坏死溶解等大疱性反应的个例亦有报导。 2、对胃肠道的影响:恶心、呕吐、腹泻:罕见病例中可有伪膜性结肠炎(见特别警告及使用注意事项)。 3、对肝功能的影响:血清肝酶(如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酸酶)、γ-GT、乳酸脱氢酶(LDH)及/或胆红素升高。这些实验室检查异常(亦可由感染引起)很少超过正常值上限的两倍并造成肝脏损伤症状,通常为胆汁郁积且常没有症状。 4、对肾功能的影响:可有血清肌酐及尿素的轻度增高,但大多数情况下无需因此中止治疗。在其它头孢菌素治疗期间曾观察到个别病例发生间质性肾炎,罕见急性肾衰发生。 5、血液成分改变: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増多:极少见溶血性贫血。如同其它β-内酰胺抗菌素,头孢匹罗治疗期间有可能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及更少见的中性粒细胞缺乏,特别是治疗时间长时。对于疗程长于10天的患者应监测血象(见特别注意事项及警告)。 6、局部反应:静脉壁炎性刺激及注射部位疼痛。 7、神经系统影响:曾报导有极少数病例发生惊厥。如同其它头孢菌素,在大剂量治疗时特别是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可发生可逆性的脑病。 8、双重感染:如同其它头孢菌素,头孢匹罗,特别是长期应用时有可能导致包括念珠菌(Moniliasis)在内的非敏感病原菌的过度生长。反复评估患者状况非常关键。如发生继发性感染,则需采用相应的措施。 9、其它:注射后味觉及/或嗅觉异常,头痛,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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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或袢利尿剂合用时应给予注意。所有该类患者均应监测肾功能。 2、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本品的剂量。 3、伪膜性结肠炎:已在经数种不同抗菌素治疗期间及其后观察到严重及持续性的腹泻。这可能是伪膜性结肠炎的症状(大多数病例由难辨梭状芽孢杆菌所致),严重者可危及生命。这是头孢菌素一个相当少见的并发症。一旦考虑到伪膜性结肠炎的诊断(可经结肠镜证实),则应立即停止头孢匹罗治疗并开始特异性的抗菌素治疗(即万古霉素或灭滴灵)。禁止使用抑制肠道蠕动的药物。 4、应事先询问患者是否有β-内酰胺抗菌素过敏史。 5、头孢匹罗严禁用于对头孢菌素曾有即刻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如有任何怀疑,则在首次给药时须有一名医生在场,以处理任何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 6、交叉过敏:由于5%-10%的患者存在对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的交叉过敏,因此在青霉素过敏患者中使用头孢匹罗时应在特别警慎的情况下进行。首次给药时有必要仔细观察发生于这两类抗菌素的超敏反应可以相当严重甚至是致命的。发生超敏反应需停止使用本品治疗。 7、血液成分:疗程超过10天,则应监测血象,若出现白细胞减少,应中止治疗。 8、在取得足够的临床经验前,本品禁止使用于儿童。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体外研究已证实头孢匹罗可通过人的胎盘,因此妊娠期间应禁用本品。试验动物研究尚未发现对于生殖、胚胎或胎儿发育、妊娠过程及围产期、产后发育的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本品可经人乳排出,故应中止本品治疗或停止喂乳。 10、儿童用药:尚无足够证据说明对于12岁以下儿童什么治疗剂量最为合适。因此不推荐在该年龄组使用本品。 11、老年用药:除非有肾脏损害,否则无需调整剂量。 12、药物过量:在过量病例,特别是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可能发生脑病。一旦药物血浆水平降低,脑病通常是可逆的。可通过腹膜透析及血液透析来降低头孢匹罗的血清水平。一次4小时的血液透析可清除体内约50%的头孢匹罗。 |
使用的剂量不允许超过推荐的剂量。疗程最佳疗程尚未确定。肾功能 10MG阿德福韦酯长期治疗,在肾功能良好的患者用药后发生肾功能损害的总体危险性较低;在本身有肾损害危险因素,基础肾功能不全或者正在使用对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如环孢素、他克莫司、氨基糖甙类、万古霉素和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可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建议所有患者在服用阿德福韦酯之前应检测其肌酐清除率。 所有患者在阿德福韦酯治疗过程中都要监测肾功能,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于有发生肾功能不全危险因素或有肾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建议常规监测血清肌酐和血清磷的变化。肝功能 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包括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告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所以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必须定期监测肝功能至少数月。需要时应恢复乙型肝炎的治疗。 患者在使用核苷类似物治疗时,曾有通常与肝脏脂肪变性和严重肝肿大相关的乳酸性酸中毒(不伴低氧血症),包括个别致死病例的报道。当出现转氨酶水平的快速升高、进展性肝肿大或不明原因的代谢性乳酸性酸中毒,应该停止核苷类似物的治疗。任何伴有肝脏肿大或其他已知肝脏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特别是肥胖妇女)使用核苷类似物应给予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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