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适用于下述由未知病原菌或已知敏感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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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头孢匹罗。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泼尼龙。 化学名称:11β,17,21-三羟基-6α-甲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 分子式:C22H30O5 分子量:37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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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
Pfizer ltalia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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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48 |
注册证号H2015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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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适用于下述由未知病原菌或已知敏感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 |
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甲泼尼龙片可用于以下情况: 一、 非内分泌失调症 1.风湿性疾病 作为辅助疗法短期使用(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银屑病性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强直性脊柱炎 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创伤后骨关节炎 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 上踝炎 2.胶原疾病 用于疾病危重期或作为下列疾病的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 全身性皮肌炎(多肌炎) 风湿性多肌痛 巨细胞关节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3.皮肤疾病 天疱疮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各类红斑病(Steven-Johnson 综合症) 剥脱性皮炎 覃样真菌病 严重的银屑病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4.过敏状态 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或损伤机能的过敏性疾病: 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 血清病 支气管哮喘 药物过敏反应 接触性皮炎 异位性皮炎 5.眼部疾病 眼部及其附件严重的急慢性过敏和炎症反应,例如: 过敏性角膜边缘溃疡 眼部带状疱疹 前视网膜炎 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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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硫酸头孢匹罗: 1、静脉注射:将1小瓶1.0g或2.0g头孢匹罗的药粉分别溶解于10ml或20ml灭菌注射用水,然后在3至5分钟内将药液直接注入静脉内或夹闭的输液管道的远端部分。对于肾功能损害患者,则可将0.25g或0.5g本品分别溶解于2ml或5ml注射用水中。 2、短时静脉输注:将1.0g或2.0g小瓶的头孢匹罗药粉溶于50ml灭菌注射用水,在20-30分钟内输完。 3、下列输注溶液也可使用:0.9%氯化钠溶液,林格氏液,标准电解质输注液,5%及10%葡萄糖溶液,5%果糖溶液,6%葡萄糖+0.9%氯化钠溶液。 |
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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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 |
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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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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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一些动物试验表明,母亲服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能引起胎儿畸形。因未作过足够的人类生殖研究,因而只有在仔细衡量皮质类固醇的益处与它对母亲、胚胎或胎儿的潜在风险之后,才可用于孕妇、哺乳妇女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糖皮质激素只有在明确需要的前提下才可用于孕妇。如果在怀孕期间必须停用已长期服用的皮质类固醇(与其它长期疗法相同),停药过程必须逐步进行(参见 儿童用药:参见 老年用药: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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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可适用于下述由未知病原菌或已知敏感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 |
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甲泼尼龙片可用于以下情况: 一、 非内分泌失调症 1.风湿性疾病 作为辅助疗法短期使用(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银屑病性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强直性脊柱炎 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创伤后骨关节炎 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 上踝炎 2.胶原疾病 用于疾病危重期或作为下列疾病的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 全身性皮肌炎(多肌炎) 风湿性多肌痛 巨细胞关节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3.皮肤疾病 天疱疮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各类红斑病(Steven-Johnson 综合症) 剥脱性皮炎 覃样真菌病 严重的银屑病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4.过敏状态 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或损伤机能的过敏性疾病: 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 血清病 支气管哮喘 药物过敏反应 接触性皮炎 异位性皮炎 5.眼部疾病 眼部及其附件严重的急慢性过敏和炎症反应,例如: 过敏性角膜边缘溃疡 眼部带状疱疹 前视网膜炎 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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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在头孢菌素治疗期间可能观察到下述不良反应: 1、超敏反应:过敏性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药物热;有可能发生严重的急性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需要紧急处理。如同其它头孢菌素,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上皮坏死溶解等大疱性反应的个例亦有报导。 2、对胃肠道的影响:恶心、呕吐、腹泻:罕见病例中可有伪膜性结肠炎(见特别警告及使用注意事项)。 3、对肝功能的影响:血清肝酶(如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酸酶)、γ-GT、乳酸脱氢酶(LDH)及/或胆红素升高。这些实验室检查异常(亦可由感染引起)很少超过正常值上限的两倍并造成肝脏损伤症状,通常为胆汁郁积且常没有症状。 4、对肾功能的影响:可有血清肌酐及尿素的轻度增高,但大多数情况下无需因此中止治疗。在其它头孢菌素治疗期间曾观察到个别病例发生间质性肾炎,罕见急性肾衰发生。 5、血液成分改变: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増多:极少见溶血性贫血。如同其它β-内酰胺抗菌素,头孢匹罗治疗期间有可能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及更少见的中性粒细胞缺乏,特别是治疗时间长时。对于疗程长于10天的患者应监测血象(见特别注意事项及警告)。 6、局部反应:静脉壁炎性刺激及注射部位疼痛。 7、神经系统影响:曾报导有极少数病例发生惊厥。如同其它头孢菌素,在大剂量治疗时特别是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可发生可逆性的脑病。 8、双重感染:如同其它头孢菌素,头孢匹罗,特别是长期应用时有可能导致包括念珠菌(Moniliasis)在内的非敏感病原菌的过度生长。反复评估患者状况非常关键。如发生继发性感染,则需采用相应的措施。 9、其它:注射后味觉及/或嗅觉异常,头痛,发热。 |
甲泼尼龙属合成的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扩散透过细胞膜,并与胞浆内特异的受体结合。此结合物随后进入细胞核内与DNA(染色体)结合,启动mRNA的转录,继而合成各种酶蛋白,据认为全身给药的糖皮质激素最终即通过这些酶发挥多种作用。糖皮质激素不仅对炎症和免疫过程有重要影响,而且影响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代谢,并且对心血管系统、骨髓和肌肉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作用。 -作用于炎症和免疫过程: 糖皮质激素的大部分治疗作用都与它的抗炎、免疫抑制和抗过敏特性有关,这些特性会导致下列结果: -减少炎症病灶周围的免疫活性细胞 -减少血管扩张 -稳定溶酶体膜 -抑制吞噬作用 -减少前列腺素和相关物质的产生 4.4mg醋酸甲泼尼龙(4mg甲泼尼龙)的糖皮质激素样作用(抗炎作用)与20mg氢化可的松相同。 甲泼尼龙仅有很低的盐皮质激素样作用(200mg甲泼尼龙等价于1mg脱氧皮质酮)。 -对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代谢的作用: 糖皮质激素具有分解蛋白质的作用,释出的氨基酸经糖异生过程在肝脏转化为葡萄糖和糖原。由于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吸收减少,导致血糖增高和糖尿,有糖尿病倾向的患者尤其明显。 -对脂肪代谢的作用: 糖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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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或袢利尿剂合用时应给予注意。所有该类患者均应监测肾功能。 2、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本品的剂量。 3、伪膜性结肠炎:已在经数种不同抗菌素治疗期间及其后观察到严重及持续性的腹泻。这可能是伪膜性结肠炎的症状(大多数病例由难辨梭状芽孢杆菌所致),严重者可危及生命。这是头孢菌素一个相当少见的并发症。一旦考虑到伪膜性结肠炎的诊断(可经结肠镜证实),则应立即停止头孢匹罗治疗并开始特异性的抗菌素治疗(即万古霉素或灭滴灵)。禁止使用抑制肠道蠕动的药物。 4、应事先询问患者是否有β-内酰胺抗菌素过敏史。 5、头孢匹罗严禁用于对头孢菌素曾有即刻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如有任何怀疑,则在首次给药时须有一名医生在场,以处理任何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 6、交叉过敏:由于5%-10%的患者存在对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的交叉过敏,因此在青霉素过敏患者中使用头孢匹罗时应在特别警慎的情况下进行。首次给药时有必要仔细观察发生于这两类抗菌素的超敏反应可以相当严重甚至是致命的。发生超敏反应需停止使用本品治疗。 7、血液成分:疗程超过10天,则应监测血象,若出现白细胞减少,应中止治疗。 8、在取得足够的临床经验前,本品禁止使用于儿童。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体外研究已证实头孢匹罗可通过人的胎盘,因此妊娠期间应禁用本品。试验动物研究尚未发现对于生殖、胚胎或胎儿发育、妊娠过程及围产期、产后发育的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本品可经人乳排出,故应中止本品治疗或停止喂乳。 10、儿童用药:尚无足够证据说明对于12岁以下儿童什么治疗剂量最为合适。因此不推荐在该年龄组使用本品。 11、老年用药:除非有肾脏损害,否则无需调整剂量。 12、药物过量:在过量病例,特别是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可能发生脑病。一旦药物血浆水平降低,脑病通常是可逆的。可通过腹膜透析及血液透析来降低头孢匹罗的血清水平。一次4小时的血液透析可清除体内约50%的头孢匹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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