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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地嗪钠

头孢地嗪钠

处方药 非医保

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如上、下泌尿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淋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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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地嗪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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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地嗪钠
头孢地嗪钠
环孢素软胶囊
环孢素软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地嗪钠。

微乳化 环孢素

生产企业

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R.P. Scherer GmbH & Co.KG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296

H200904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如上、下泌尿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淋病等。

器官移植如预防肾、肝、心、心肺联合、肺或胰等同种异体移植的排斥反应,治疗以前接受其它免疫剂患者的移植排斥反应。骨髓移植如预防骨髓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预防或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疾病。内源性葡萄膜炎 :活动性、有失明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使用常规治疗无法控制或产生不可接受的副作用者 ;反复发生并累及视网膜有贝切特氏葡萄膜炎患者。肾病综合征 :本药可缓解和控制下列由肾小球疾病引起的肾病综合征,诸如微小变化型肾病、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或膜性肾小球肾炎。亦可维持由激素产生的缓解作用,从而撤出激素。类风湿关节炎 :可用于那些对传统抗风湿药不适用或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银屑病 :不宜采用传统治疗或该类治疗无效的严重银屑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头孢地嗪钠: 1、静脉注射:0.5g或1.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4ml注射用水,或2.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于3-5分钟内注射。 2、静脉输注:0.5g、1.0g或2.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40ml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中,20-30分钟内输注。 3、肌内注射:0.5g或1.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4ml注射用水,或2.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臀肌深部注射。为防止疼痛,可将本品溶于1%利多卡因溶液中注射(此时须避免注入血管内)。 4、其它用法用量详见说明书。

请见详细说明书。

副作用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常见有多毛症,震颤,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疲劳,齿龈增生,胃肠功能失调(食欲不振、恶化、呕吐、腹痛和腹泻)以及手足灼热感。偶见头痛,皮疹,轻度贫血,高钾血症,高尿酸血症,低镁血症,体重增加,水肿,胰腺炎,感觉异常,惊厥,可逆性痛经或闭经。极少数患者发生肌痛性痉挛、肌无力或肌病。在肝移植患者中,曾报道有脑病征象、视觉和运动失调以及意识受损,在极少情况下,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微血管溶血性贫血和肾功能衰竭(溶血性尿毒症),致癌变及淋巴增生性异常。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如上、下泌尿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淋病等。

器官移植如预防肾、肝、心、心肺联合、肺或胰等同种异体移植的排斥反应,治疗以前接受其它免疫剂患者的移植排斥反应。骨髓移植如预防骨髓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预防或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疾病。内源性葡萄膜炎 :活动性、有失明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使用常规治疗无法控制或产生不可接受的副作用者 ;反复发生并累及视网膜有贝切特氏葡萄膜炎患者。肾病综合征 :本药可缓解和控制下列由肾小球疾病引起的肾病综合征,诸如微小变化型肾病、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或膜性肾小球肾炎。亦可维持由激素产生的缓解作用,从而撤出激素。类风湿关节炎 :可用于那些对传统抗风湿药不适用或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银屑病 :不宜采用传统治疗或该类治疗无效的严重银屑病。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可能出现皮肤过敏反应(荨麻疹)、药物热和可能危及生命的严重急性过敏反应。 2、对胃肠道的影响:恶心、呕吐和腹泻。在治疗过程中及治疗后最初几周内,如出现严重的持续性腹泻,应考虑有伪膜性肠炎的可能。 3、对肝功能的影响:血清肝酶(AST、ALT、γ-GT、ALP、LDH)及胆红素升高。 4、血液成份的改变:可能发生血小板计数减少,嗜酸粒细胞计数增加,极少见溶血性贫血,疗程超过10天时应监测血象。 5、肾脏:少数情况下,可见血清肌酐和尿素氮的暂时性升高。 6、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炎症反应和疼痛。

注意事项

1、本品溶解后应尽早使用;在葡萄糖溶液中不能长期保持稳定,应立即注射;不易溶于乳酸钠溶液中;不能与其它抗生素在同一溶液内混合。与青霉素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存在交叉过敏的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时,应立即停止注射,保留静脉插管或重新建立静脉插管,保持病人卧位,双腿抬高,气道通畅;紧急时立即静脉注射肾上腺素,继而给予糖皮质激素静脉注射,如250-1000mg甲基强的松龙,可重复给药,随后静脉滴注血容量扩张剂;必要时采用人工呼吸、吸氧、抗组胺药等治疗措施。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由山地明转换为新山地明 :治疗开始时应以1:1的比例转换。在最初4-7天内,应监测环孢素的全血谷浓度,此外,在最初的2个月内,应对临床安全性指标诸如血清肌酐和血压进行监测。建议用异性单克隆抗体(母药的测定)来测定环孢素的全血浓度 ;高压液相层析法[(HPLC)也用于母药的测定]也可采用。若环孢素谷浓度超出治疗范围和/或临床安全性指标恶化时,应相应地调整剂量。除皮质激素外,本药不应与其它免疫抑制剂合用。过度使用免疫抑制剂会增加感染机会及产生淋巴瘤的可能性。用新山地明治疗的病人应避免高血钾饮食、含钾药物或保钾利尿药,因为本药偶可引起高钾血症或加重原已存在的高血钾症。在新山地明治疗期间,疫苗接种的疗效可能会降低,并应避免应用减毒活疫苗。过敏体质者慎用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