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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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唑肟钠。 |
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骈口恶嗪-6-羧酸盐酸盐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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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利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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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53 |
国药准字H20050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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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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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1、成人常用量:一次1-2g,每8-12小时1次;严重感染者的剂量可增至一次3-4g,每8小时1次。治疗非复杂性尿路感染时,一次0.5g,每12小时1次。 2、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婴儿和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50mg/kg,每6-8小时1次。 3、肾功能损害者: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根据损害程度调整剂量。在给予0.5-1g的首次负荷剂量后,肾功能轻度损害的患者(内生肌酐清除率Clcr为50-79ml/分钟)常用剂量为一次0.5g,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时一次0.75-1.5g,每8小时1次;肾功能中度损害的患者(Clcr为5-49ml/分钟)常用剂量为一次0.25-0.5g,每12小时1次,严重感染时一次0.5-1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重度损害需透析的患者(Clcr为0-4ml/分钟)常用剂量为一次0.5g,每48小时1次或一次0.25g,每24小时1次,严重感染时一次0.5~1g,每48小时1次或一次0.5g,每24小时1次。血液透析患者透析后可不追加剂量,但需按上述给药剂量和时间,在透析结束时给药。 4、本品可用注射用水、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缓慢静脉注射,亦可加在10%葡萄糖注射液、氨基酸注射液中静脉滴注30分钟-2小时。 |
将本品滴入患眼的结膜囊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推荐疗程:细菌性结膜炎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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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尚缺乏有关本品的药物相互作用资料。但是,已经证明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可增加茶碱的血药浓度,干扰咖啡因的代谢,增加口服抗凝药华法林及其衍生物的作用,如果同服环孢菌素,患者可能会有一过性血清肌酐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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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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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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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皮疹、瘙痒和药物热等过敏反应、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暂时性血胆红素、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 3、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血小板减少少见。 4、偶见头痛、麻木、眩晕、维生素K和维生素B缺乏症、过敏性休克。 5、极少数病人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 6、注射部位烧灼感、蜂窝组织炎、静脉炎(静脉注射者)、疼痛、硬化和感觉异常等。 |
药理作用:左氧氟沙星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拓朴异构酶Ⅳ及DNA旋转酶(均为Ⅱ型拓朴异构酶)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左氧氟沙星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遗传毒性:左氧氟沙星Ames试验、CHO/HGPRT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大鼠程序外DNA合成试验(UDS)、小鼠体内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体外CHL细胞株染色体畸变试验、CHL/IU细胞株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阳性。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经口给药剂量达360mg/kg(相当于眼科临床上最大推荐剂量的2900倍)时,对雌、雄动物的生殖能力和胎儿均未见影响。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达90mg/kg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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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拟用本品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本品、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因为在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之间已证实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在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患者中约5%-10%可对头孢菌素出现交叉过敏反应。因此有青霉素类过敏史患者,有指征应用本品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后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如以往发生过青霉素休克的患者,则不宜再选用本品。如应用本品时,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需立即就地抢救,给予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2、对诊断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用Bendict、Fehling及Clinitest试剂检查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 3、几乎所有的抗生素都可引起假膜性肠炎,包括头孢唑肟。如在应用过程中发生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必须立即停药,采取相应措施。 4、有胃肠道疾病病史者,特别是结肠炎患者应慎用。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体质者慎用。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应慎用,因为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的情况。 5、虽然本品未显示出对肾功能的影响,应用本品时仍应注意肾功能,特别是在那些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病人中。 6、与其他抗生素相仿,过长时间应用本品可能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需要严密观察,一旦发生二重感染,需采取相应措施。 7、一次大剂量静脉注射时可引起血管痛、血栓性静脉炎,应尽量减慢注射速度以防其发生。 8、本品溶解后在室温下放置不宜超过7小时,冰箱中放置不宜超过48小时。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实验中没有发现本品对生殖能力和胎儿有损害,但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清楚,孕妇只在有明确指征时应用。 (2)本品有少量可分泌至乳汁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6个月以下小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应适当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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